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山东潍坊人,中共党员,湖南大学法律硕士,征地拆迁领域知名专家律师,北京卫视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节目的特邀嘉宾律师。
自2007年起至今专业代理征地拆迁维权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已18余年,共计代理案件上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代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中,还代理了大量案中案,包括为被拆迁人辩护的妨碍公务、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以及房产买卖、确权和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
征地拆迁问题、找拆迁律师、请拨打李顺华律师团队电话:13264298986、13811341759
置业法眼13期 李顺华 杨在明
置业法眼14期 李顺华 杨在明
置业法眼19期 李顺华 杨在明
置业法眼20期 李顺华 杨在明
国家征收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被征收人享有哪些主要权利?
拆迁维权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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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刘先生曾向被上诉人一深圳证监局邮寄递交了《查处申请书》,深圳证监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
导语: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李顺华主任律师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节目》,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温州市鹿城区拥有合法房屋。 2020年8月X日,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作出温鹿双屿强拆决字[2020]第X号《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于2020年9月X日上午X时X分起,对委托人上述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并在决定书中载明:“2020年7月X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责成书》(温鹿政强责字[2020]X号)”,责成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对上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根据最高院观点,如果强制执行决定是由被责成的部门作出,责成行为效果外化的,则当事人可以该部门… …
一、案情介绍 2016年9月22日,委托人向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邮寄了《违法征收集体上地查处申请》,请求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查处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及征收有门组织实施的征收违法行为。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将该申请转交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处理,2016年11月5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作出《关于调查核实有关土地问题的报告》,内容显示:反映人为王府寨村村民,在原宅基地内加工生产家具,就房屋补偿与示范区未达成协议,造成当事人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不满,经过去实地查看,反映人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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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的马先生早年在村里租下一块地用于苗圃经营,后来又修建了鱼塘投资养鱼,数年间陆续对苗圃和鱼塘进行投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5月的某个早上,街道办组织人员和工程设备对马先生的苗圃鱼塘进行了破坏和推毁,马先生数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从此,马先生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起初,凭着朴素的公平正义思想,马先生先后找到了街道办及村镇的有关领导反映问题,并递交了共计数万字的书面材料,然而都没有得到答复和解决,于是,马先生又找到了信访渠道,向镇、县的信访部门反应,希望能得到妥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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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领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一般是拆迁人或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作出的各项约定。但如果本应由被拆迁人本人亲自与拆迁人或拆迁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他人冒名代签了,该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了呢?其效力当然无效!今天,通过北京在明团队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一则胜诉案例,为您浅析一下这一无效情形。 案情简介: 肖女士、何先生家住武汉市某区某村X号,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一处房屋,建筑面积为1265.23平方米。该房屋系由二人于婚后(2004年)共同出资建设,并于2005年建设、装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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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由:委托人在银川市兴庆区103省道以南、长河大街以西、青银高速公路以北(原灵武市临河镇横城村)拥有165亩土地,该地上有房屋、厂房、宿舍、围墙、地坪、砂石料铺设的大院停车场及路面、办公室四周平台、厂房及房屋配套基础设施、机井水泵、水利绿化供水管网等、树木及经济林等多种财产财物。本案被告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被告针对委托人作出银兴政征补[2020]1号《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书》)称,经与被征收人多次协商,未达成补偿协议。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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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国有土地征收中,当被征收人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一致协议时,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补偿决定,但这份补偿决定就意味着最终的补偿结果吗?当被征收人对收到的补偿决定不满意,究竟该如何确定该补偿决定是否符合自身合法权益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张先生诉区政府补偿决定的胜诉案例为您评析解答。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张先生在内蒙古通辽市拥有合法房屋,该处房屋在2011年12月被纳入旧城区改造项目。在被征收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区政府先后于2014年、2017年两次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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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农村房屋征收过程中,常常有被征收人因当地政策、规划调整等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的审批手续,那么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直接按照违建房屋或无证房屋进行补偿是否合理?本文,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一则案例为大家解析。 正文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张女士等人在xx市拥有合法房屋,并缴纳了相关费用,但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审批手续。镇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先后向委托人下发了限拆决定和强拆决定,将涉案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在律师的指导下,张女士等人针对限拆决定和强拆决定分别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其合法性因未依法进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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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由:2020年10月X日,委托人收到了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作出的高公(白)行罚决字(2020)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20年10月X日X时许,委托人因解决其X厂拆迁等问题,采取用车辆阻挡的方式阻挡施工,处警民警多次劝导挪车不得阻挡施工,该X拒不配合,致使工地无法施工,决定给予委托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起诉认为,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 …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祁县的居民,在X镇拥有合法房屋一处。 2019年8月X日,祁县人民政府对委托人作出了祁县房征补字[2019]第X号《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起诉认为,祁县人民政府作出该补偿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祁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祁县房征补字[2019]第X号《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判令其依法重新对委托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 …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宣城市区拥有合法房屋。 2020年4月X日X时许,宣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多辆公务车辆和大量公务人员将委托人房屋围住,午时,宣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撬锁闯入委托人家中,并对委托人实施控制,随后使用大型机械将委托人前述房屋强制拆除。 起诉认为,宣城市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宣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X日强… …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宁陵县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上述房屋。 2020年8月X日,宁陵县人民政府对委托人作出了宁政征[2020]第X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起诉认为,宁陵县人民政府作出上述补偿决定事实依据不足,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宁陵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宁政征[2020]第X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判令其依法重新对委托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 …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临海市东塍镇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杭绍台铁路临海段工程”项目需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2019年4月X日,委托人在不了解征收项目合法性、未看到依法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下与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2019年12月X日,委托人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悉涉案征收项目并未依法进行征地报批程序。诉讼认为,在签订协议时,涉案地块并没有被依法征收,原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若按该协议对委托人进行补偿,将会极大地降低委托人的… …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韶关市武江区拥有合法房屋及土地。据政府称,因新城芙蓉大道南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房屋及土地。因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2018年3月X日下午四点左右,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委托人家中,将委托人屋内物品搬出并堆放于X小学,为确保财产安全,委托人前往X小学整理物品,但不明身份人员随即指挥一台大型工程机械对委托人的房屋实施强拆,当委托人赶到强拆现场时,房屋已被完全拆除。由于不明身份人员粗暴搬运、堆放委托人的屋内物品,致使委托人的屋内物品大量遗失、部分严重损毁。 201… …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周口市川汇区拥有合法房屋,委托人在该房屋内居住。2019年4月X日五时,委托人尚在上述房屋内睡觉,数名不明身份人员从房屋楼顶冲下,将委托人制服并对其实施殴打,后使用车辆将二人载至医院后逃离。委托人返回后,上述房屋已被完全拆除。2017年10月X日,川汇区人民政府作出川征X号《关于沙北沙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称其作出了沙北沙颖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川政X号),委托人的房屋在上述决定征收的范围内。 诉讼认为,因川汇区人民政府此前发布了征收公告,将委托… …
诉讼事由:2012年3月X日,委托人在文山市租赁一处鱼塘、一幢砖墙石棉瓦木楼房,2012年5月X日,委托人在鱼塘和房屋边租赁一处1.1亩的旱田。委托人投入巨大心血和精力对鱼塘进行了修整,安装了养鱼设施设备;对租住的房屋进行了装修,兴建围墙及门楼、厂房、卫生间等,完善了配套设施;在1.1亩旱田上建起塑料大棚种植铁皮石斛及相关种植设施。 2016年11月X日,文山市人民政府、文山市人民政府新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将委托人的鱼塘开塘放水并填埋;2017年1月X日、1月X日,文山市人民政府、文山市人民政府… …
诉讼事由:2011年X月,XXX(委托人公司法人XXX的父亲)开始从事铁皮石斛、金钱莲培育种植并销售,由于经营状况良好,XXX于2012年X月在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XX村租得一处田地用于培育种植,2012年7月X日,委托人在XX村租赁一栋房屋,并投入巨大心血和精力对房屋及田地进行修整,完善了配套设施,不久后委托人公司成立,并致力于铁皮石斛、金钱莲培育种植经营活动。 2017年1月X日,文山市人民政府、文山市人民政府新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将委托人的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拆除,2017年2月X日,文山市… …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宁陵县拥有合法房屋。 2020年3月X日,宁陵县四湖湿地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与宁陵县自然资源局、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陵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共同出具了《关于宁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房屋建筑合法面积认定的批复》,对委托人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作出了认定,将委托人房屋的部分面积认定为违法面积。因宁陵县四湖湿地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系宁陵县人民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故相关法律责任应当由宁陵县人民政府承担。 起诉认为,宁陵县人民政府、宁陵县自然资源局、宁陵县住房和… …
在城市建设浪潮中,“以拆违代拆迁”现象频发,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也对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提出了挑战。…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山西省李先生诉山西省xx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与xx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河北省保定市张先生、胡先生、李女士、高先生诉告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湖北省武汉市万女士、陈女士诉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珞珈山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