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河南宁陵县李先生、梁先生复议宁陵县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河南宁陵县李先生、梁先生复议宁陵县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经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政府依法审理,作出宁政复决[2026]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于被申请人乡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未履行法定职责,故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乡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作出答复。当事人的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河南宁陵县李先生、梁先生复议宁陵县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经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政府依法审理,作出宁政复决[2026]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于被申请人乡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未履行法定职责,故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乡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作出答复。当事人的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