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合肥某食品有限公司诉合肥某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上诉一案

【开庭公告】合肥某食品有限公司诉合肥某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上诉一案,案号(2026)皖01行赔终41号,定于 2026 年 08 月 13 日 09:30 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上诉人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建筑被合肥某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强制拆除,上诉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 0102 行赔初 38 号行政赔偿判决,判令管委会限期作出赔偿决定,未直接确定赔偿数额。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一审对资产评估证据认定错误、未直接判决具体赔偿金额,加重当事人诉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按照建筑物、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原材料、停产停业损失、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利息等全部实际损失改判支持其全部赔偿诉求。

声明:文中上诉主张仅为上诉人单方观点,财产损失认定及最终裁判结果以法院审理判决为准。本案依法公开审理,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到庭旁听。

张.jpg

相关文章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