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宋先生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一案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宋先生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一案,经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审理,作出坊政复决字 [2026] 第 61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其限期依法履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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