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甘肃庆阳傅先生、付女士二人诉庆阳市自然资源局撤销出让土地行为一案
【开庭公告】甘肃庆阳傅先生、付女士二人诉庆阳市自然资源局撤销出让土地行为一案,定于2026年7月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单瑞泽实习律师代理)
两上诉人均为甘肃省庆阳市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承包地。据上诉人了解,2025年7月被上诉人作出庆土挂出告字〔2025〕xx号《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称将挂牌出让某地块,上诉人的合法宅基地及承包地在该地块范围内。2025年8月,被上诉人作出庆土挂出告字〔2025〕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显示被上诉人已将案涉地块出让给了第三人某公司。同月,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对上述土地出让成功结果予以确认。上诉人的宅基地及承包地位于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将上诉人合法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出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违法,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上诉人与被诉土地出让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裁定驳回了上诉人的一审起诉。上诉人对该裁定不服,已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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