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代表大会能决定征地补偿款截留比例吗?

    村民代表大会能决定征地补偿款截留比例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农村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都有分配和征收补偿的权利。那么,村民代表大会能否决定征地补偿的截留比例?接下为大家来根据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科普与分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方可办理:(一)村民享受的工作时间津贴补贴 (二)利用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2019年11月12日
  • 村委会、村领导就能拆除百姓的房屋?别被蒙了!他们压根没这权利

    近年来,我们都能够看到村里有很多形式的拆迁项目。在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程已取代越来越多的项目腾出并作为村腾退的主体;其中如果企业想占有农村土地,只需要发布的文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公告全村,拆迁变相就这样开始了。 在一些拆迁项目中,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协调,在未办理征收手续的情况下,向农民朋友下达协议对其房屋进行拆迁。如果达不到搬迁的目的村民委员会将协助拆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项目的,必须按照征地程序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由区、县人民政府征收或者拆除并进…

    2019年11月12日
  •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款?这下有办法救济了

    如今人们的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公众的房地产投机也在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崛起,这促使许多土地被征用,但作为只依靠土地维持生计的农民。征地补偿费用对他们来说尤为重要。如果村委会不发行,如何解决征地补偿问题? 征地主要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定程序,对被征地人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持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商,承包商,分包商等根据补偿标准。有些人还必须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就可以强行征用农民拥有的土地。但是为了保护耕地,中国…

    2019年11月12日
  • 区政府不依法履责 律师助力撤销告知书

    【案情简介】 吕先生在枣庄市峄城区某街道拥有房屋一处。2018年3月20日,峄城区政府作出《关于滨河东路兴华片区二期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称区政府决定对滨河东路兴华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范围东至通盛御河园,西至滨河东路,南至坛山路,北至峄州路。吕先生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过低,吕先生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吕先生了解到上述项目其他被征收户的补偿安置标准要明显高于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自己的补偿安置条件,认为自己并未得到公平公正对待。 为了解上述项目其他…

    2019年11月15日
  • 行政机关实施强拆必须要走这一步

    导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房屋常常遭到行政机关或其他部门的强制拆除,诸如此类的情况防不胜防。行政机关真的有职权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吗?如果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北京在明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代理周口市黄某某等3人诉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的胜诉案例进行分析解答。 一、案情介绍 2017年10月10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沙北沙颍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川征[2017]9号),对川汇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沙北沙颍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

    2019年11月15日
  • 以公开政府信息将会侵害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合理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践中,当事人常常会对征收项目涉及到的征收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政府对相关项目信息予以披露。而政府方无论是出于政府信息机制不完善的自身原因,还是出于担忧披露信息将会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原因,往往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驳回,那么,行政机关能否以公开信息将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为由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呢?今天,通过北京在明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团队经手的一则胜诉实例来解答一下被征收人经常提…

    2019年11月15日
  • 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的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大家都已知道,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是征收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能够获得多少补偿安置利益,也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将要腾空并交付自己的房屋,并面临被强制拆除。所以,被征收人在签署补偿协议签,都是非常谨慎的,如果不能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标准,大部分都不会妥协签字的。有时候政府为了达到促使被征收人尽快签署补偿协议的目的,就会另辟蹊径,误导被征收人的亲属,尤其是一些受教育程度低的老人,让其代替被征收人签字。那么,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的补偿安置协议是否有效?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下…

    2019年11月18日
  • 他人代签了你的补偿协议怎么办?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征收部门无法与产权人达成补偿协议,就试图从其身边的人入手,比如迫使其亲戚、朋友代为签字,然后威胁产权人:“你亲戚(朋友)都签字了,协议已经生效了,你如果反悔,他们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少当事人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理解,信以为真,也就认了他人代签的协议。 ♦️ 更多拆迁咨询和详情尽在:www.lishunhua.com 镇江的当事人陈先生在市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房产证、土地证齐全,房屋产权人为陈先生。2018年4月起,区政府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

    2019年11月18日
  • 征地批文过了保质期,我们有权拒绝征收

    北京在明律师团队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有多起案件地方政府拿着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的征地批文要来实施征收当事人的房屋和土地,当事人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征地批文存在,也根本不知道原来几年、十几年前政府就已经批准征收了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这样的征地批文还有效吗? 其实,早在2004年10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2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2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有耕作条件的…

    2019年11月18日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

    北京李顺华律师团队代理的蚌埠市沈某某诉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蚌山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公告的行政行为违法。 沈某某在蚌埠市蚌山区拥有合法房屋并用于经营。据政府称,因国货路117号楼(院)危旧房屋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原告房屋。 2018年8月28日,蚌山区人民政府作出蚌山征[2018]02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称经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公告了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律师…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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