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理应获得的法定补偿有哪些部分?

    导言: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然而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法定的补偿事项到底有哪些,以致于收到相关的补偿安置文件时,对于是否合理合法一头雾水。因此,本文中,李顺华律师团队将结合相关案例与法条来分析房屋征收中必不可少的补偿事项。 周先生在安徽省xx市拥有合法的房屋。2018年12月14日,区政府针对周先生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周先生迟迟未与政府达成一致协议。经人介绍,周先生找到了北京在…

    2019年11月21日
  • 案例精选:“外嫁女”也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待遇!

    裁判要旨:一般讲,外嫁女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以及能否因此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获得安置补偿,应以户籍为基本原则,同时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为条件进行充分考虑,也就是要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综合认定。申言之,一般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外嫁女的户籍在征地补偿方案确时是否仍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外嫁女是否仍然在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三是外嫁女是否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外嫁女所…

    2019年11月21日
  • 不履行查处职责,村民告赢市政府!

    刘先生等人是山东省某市某镇某村的村民,但长期以来,该村村委会没有根据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以至于作为村民的刘先生等人对于村内财务事务情况所知甚少,该村因政府项目征收某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发放、使用、分配情况不明;村委会公款花费无度,财务收支不明;村干部收入不透明。 为此,刘先生等人特依法向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邮寄递交了《村务公开查处申请书》,要求市政府对某村委会拒不进行村务公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但是,市政府收到刘先生等人向其递交的上述《村务公开查处申请书》后,并未在…

    2019年11月21日
  • 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有这5步可走

    导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然而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发现评估报告在程序上存在诸多违法之处,或者评估结果与实际房屋价值相差过大。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力?北京在明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团队将为您介绍在征收房屋的评估过程中,遇到异议时的几种解决方法。 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

    2019年11月21日
  • 未尽指导释明职责,县资规局答复书被撤销!

    祝先生在浙江省某县某村拥有房屋六间,用于石材加工经营,经济效益可观。 祝先生为了解其房屋所在地土地征收相关审批信息,通过邮寄方式向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资规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某县横山水泥厂(申请人房屋所在地)及其扩建工程的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用地地形图、建设用地审查意见表、批准征(使、拨)用通知书、资信报告、扩建项目任务书、征地合同书、投资合同书、初级设计会审纪要”。县资划局在收到祝先生邮寄的上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向祝先生作出《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 一纸《通知》就强拆? 确认违法没商量!

    曾先生在襄阳市高新区某镇某村经营一家养猪场。自2013年以来,曾先生的上述养猪场被纳入了政府拆迁范围,在此之前并未有任何政府部门对上述养猪场的合法性提出过质疑。因拆迁程序违法、补偿不合理,曾先生一直未能就补偿事宜与拆迁方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2018年6月25日,镇政府突然针对曾先生作出《限期改正通知》称,你于2006年在高新区某村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限你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自行改正。曾先生认为这是镇政府逼迫他搬迁的手段,并没有进…

    2019年11月22日
  • 以危房为借口强拆,市政府被判行为违法

    李某在某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棚户改造项目需征收李某的房屋,但因政府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等原因,李某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18年4月份某日,某市大建设指挥部组织区政府、街道办等单位数百名人员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挖机等设备强行将李某的房屋拆除,李某屋内物品及附属物损毁殆尽,给李某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因某市副市长在上述强制拆除李某房屋现场布置指挥拆除工作并督查“清零”现场,且因某市大建设指挥部系某市政府组…

    2019年11月22日
  • 镇政府未履行合法手续,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

    祝先生在浙江省某县某镇某村自家宅基地上建设辅房及钢棚各一处。辅房占地面积仅16㎡,建筑面积合计也不超过40㎡,不属于该县出台的农房建设政策中的“四必拆”房屋。钢棚系在镇政府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搭建的,并用于石材加工经营。 2019年6月17日,镇政府在没有履行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未经祝先生同意、也未对祝先生进行补偿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祝先生的钢棚及辅房拆除。在强制拆除过程中,祝先生父亲也因上述拆除行为受伤,并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打点滴。祝先生本人也被强行控制,暂时性地失去了人身自由。镇政府的上述行为不…

    2019年11月22日
  • 只确认违法不赔偿,发回重新审理!

    刘女士在武汉市某区某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2015年,刘女士的上述房屋被纳入该村城中村项目综合改造范围,因为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安置不合理,刘女士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17年3月份,趁刘女士在外出差之机,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对其房屋实施了强拆,刘女士回家后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建设起来的房屋已经是一片废墟。之后,刘女士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违法强拆问题,但都没有实质性进展。 刘女士经多方咨询,找到了“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北京在明律师团队,并委托…

    2019年11月22日
  • 行政机关以公开政府信息将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为由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做法是否合理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践中,当事人常常会对征收项目涉及到的征收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政府对相关项目信息予以披露。而政府方无论是出于政府信息机制不完善的自身原因,还是出于担忧披露信息将会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原因,往往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驳回,那么,行政机关能否以公开信息将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为由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呢?今天,通过北京在明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团队的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经手的一则胜诉实例…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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