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文件】村委会、街道办、乡镇要征收农民耕地房屋要出示什么证件公文?

    “村里要收回我们家的地,说是国家的,没补偿……” “乡镇和村委会替我们签了拆迁协议,协议原件都拿走了……” “街道办和我们签了土地流转合同,要建批发市场,要盖商品房……” 以上情形在律师日常接待的咨询中为数不少,平日里大家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相安无事。征收拆迁来了,某些地方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耕种多年的土地;某些地方街道办与开发商大行假流转真买卖的勾当;某些地方乡镇和村委会直接越俎代庖,替村民签署补偿协议,然后把协议原件统统带走。于是乎,一边是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一边是咄咄逼人、颐指气使。村民…

    2018年11月16日
  • 阜阳市尹某某诉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例解析!

    一、案情介绍 2016年4月15日,颍州区政府作出阜州政征[2016]10号《关于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旧城区改建(拆违拆旧)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八个地块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附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过程中,该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选择安徽吉韵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同年4月18日,安徽吉韵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委托人尹某某的房屋作出房屋价格评估分户评估单,评估金额为1697638元。5月6日,颍州区政府通过留置方式将该评估单送达给委托人尹某某。…

    2018年11月20日
  • 【企业拆迁】长见识!企业遇到拆迁需要注意哪些,知道3个算你赢

    在现实的企业拆迁中,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往往会使用各种花招,设下各种圈套。这些圈套本质上就是对被拆迁企业经营者的一种欺骗与恐吓,以达到给企业经营者施加压力,让经营者妥协于拆迁方的目的。那么拆迁方在对企业进行征收时,经常设下的圈套有哪些呢? 第一,打着公益拆迁的幌子进行商业拆迁。一般来讲,公益拆迁即政府拆迁,其主要是为了实现和增加社会公共利益,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拆迁即开发商拆迁,且是以营利为目的。然而在企业拆迁的实践中,当开发商作为拆迁一方时,往往告知企业经营者拆迁项目是公益项目,但实…

    2018年11月20日
  • 【违法征地】警惕起来:这几种用地行为都是违法的!

    所谓“以租代征”,通常是指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扰乱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的用地行为。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擅自在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逃避缴纳有关土地税费、逃避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的典型的违法用地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

    2018年11月21日
  • 【阜阳市拆迁】阜阳市尹某某诉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案情介绍 2016年4月15日,颍州区政府作出阜州政征[2016]10号《关于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旧城区改建(拆违拆旧)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八个地块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附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过程中,该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选择安徽吉韵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同年4月18日,安徽吉韵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委托人尹某某的房屋作出房屋价格评估分户评估单,评估金额为1697638元。5月6日,颍州区政府通过留置方式将该评估单送达给委托人尹某某。5月…

    2018年11月21日
  • 【征地拆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违法,征收补偿决定被判撤销!

    导读,房地产估价机构所作的评估报告是有关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也是代理律师及当事人在庭审中重点论述的焦点。近日,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一起诉征收补偿决定案,经律师的据理力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了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5日,阜阳市某区政府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2016年4月18日,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尹先生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评估报告。尹先生未申请估价…

    2018年11月22日
  • 【棚户区改造】别傻了!指望个“棚户区”房屋就能成为百万富翁?除非……

    目前,北京市内中心城区棚改项目为92起,郊区改造项目则高达144起(据《北京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那么您所关心的片区是否被归为改造项目?后续的补偿又会是如何呢?单单依靠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可以让您一夜暴富从此衣食无忧吗?政府也不是慈善家,只能做到改善您的生活环境,绝不是说养活您的后半生。那种想把自己的儿子、孙子的房屋都“补”出来的念头,的确与现实、法律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 所谓“棚户区”是对一类居住区的形象定义,指的是城市建成区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的一…

    2018年11月22日
  • 【一户多宅有补偿吗?】征收中遭遇“一户多宅”,多出来的宅子真的不予补偿吗?

    我国是人口大国,地少人多是国情之一。为了保障更多的人都有居住的地方,我国农村长期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目前许多地方的确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2013年之前,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那么,在征收过程中,遇到“一户多宅”的问题,多出来的宅子真的不予补偿吗? 【基本案情:一户5宅4个不认?】 家住吉林省松原市的赵先生,1988年结婚后在村里教过书,后到市里的一个工厂做电工师傅,膝下有三子一女。赵先生只要手里头有点钱了,就在村里买块宅基地,村里…

    2018年11月22日
  •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因此,当安置房为小产权房,可能有房产证,但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的,更多的是没有房产证的。 今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几个小产权房的典型案例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规定: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2018年11月22日
  • 【违法强拆】确认强拆违法但是不予赔偿?李顺华律师:审判权不得僭越行政职权

    广东省韶关市的吕先生上个世纪90年代在当地修建了一处房屋用于居住,由于村镇相互推诿,房屋的相关证件一直未能办理,此后也没有行政机关对吕先生的房屋进行调查、罚款等监管行为,这样一拖就是三十年,房屋的证件问题遗留到了现在。 2018年7月,吕先生房屋所在区域被划入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由于政府补偿标准过低,按照政府的标准进行补偿吕先生将无法买到住房,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因此吕先生一直未能与政府达成一致协议。 同年9月,吕先生的房屋在吕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街道办和执法局强制拆除,在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

    2018年11月22日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