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别傻了!指望个“棚户区”房屋就能成为百万富翁?除非……
目前,北京市内中心城区棚改项目为92起,郊区改造项目则高达144起(据《北京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那么您所关心的片区是否被归为改造项目?后续的补偿又会是如何呢?单单依靠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可以让您一夜暴富从此衣食无忧吗?政府也不是慈善家,只能做到改善您的生活环境,绝不是说养活您的后半生。那种想把自己的儿子、孙子的房屋都“补”出来的念头,的确与现实、法律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
所谓“棚户区”是对一类居住区的形象定义,指的是城市建成区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的一片区域。根据国务院及其多部门自2009年以来接连下发的多份政策性文件,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定位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一是要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实际居住环境,彻底解决现阶段存在的消防安全、房屋质量安全、居住面积狭小、周边环境设施差等问题;二是要通过引入市场参与改造项目建设来实现城市面貌、功能的更新,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那么对于棚户区内的老百姓而言,您预计能得到的补偿款是多少呢?或者说拿到多少钱您才能真正满意呢?
“同样在一个城市里生活,为什么当报出我住址时,别人就会露出苦涩的笑容?”是因为穷吗?地方破吗?还是交通不便?人文糜烂?
据笔者所了解的情况其实不然。往往在“棚户区”长期居住的人们会更勤劳、更辛苦、更知道上进。因为人家知道差距大,才会明天不负今天的工作。从精神层面上来说已经赢了太多人了。
而年年的棚改政策无形之中像是上天赐予他们天大的福利一般。让“望了那么多年梅子的人们终于酣畅淋漓的痛快了一把。”但如果作为被征收人的您没有完完全全地享用到这甘甜的果实,会不会觉得有些惋惜呢?
笔者出生于北京市密云区,自然是对密云的棚改项目更为清楚。今年6月被正式列为重点改造对象的主要分为三个地方:河南寨、十里堡和新农村。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谈到这里笔者想以新农村这次征收做说明。问过很多户人家,大家都对此次改造的补偿金额颇感失望:“还以为补偿有7位数呐。”“钱有点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早知道就不同意了!”等等一系列的话。笔者以为,或许不是得到的钱太少而是咱们的预期太高太高了……
笔者有一挚友正是此次新农村改造项目的被征收人之一,他常抱怨道:
“真没想到才给六七十万,连装修费都不够更别说买房子。好在家里的使用面积还不算小,以至于拆迁期间的房租补偿金还算是体面一些,可有些家庭就不是很乐观了,并且租房子住总不是回事儿啊……”
“那你考虑回迁吗?”
“或许吧。听说明年开春开始施工,想要搬回去住的话要等很久吧。据我所知目前施工队在拆的是国道附近的违法建筑……”说到这里他扑哧一乐,“说不定我家已经被写上了‘拆’字,我爸上周交的钥匙……”不难看出,他好像对补偿没有太多异议。
“我家还算是按正常手续都顺顺利利办的,”他抱起双臂深深地叹了口气,“可隔壁王大妈就没那么幸运了。”
“哦?怎么说?”
“觉得钱给少了呗。家里子女还多,你一言我一语的可给老太太说含糊了呦。”
“那真的是给少了吗?”
“那就不得而知了,我又不懂这些,”他挠了挠脖子又说道,“只是觉得她们很可笑,不懂就去找懂的人来处理不就好了,干嘛非得自己个儿家里窝里横。”
也许是因为生活节奏快,大家没有时间去关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这里笔者来“纠正”您对“靠棚户区致富”的看法。
从2011年1月21日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这说明2011年以后再无商业拆迁,所有国家征收全都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自然也不会例外。而补偿款的计算标准也是可丁可卯的明文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里,绝不会是您所想的那种天文数字。
棚户区改造算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一种特殊形式,那么您家被列入“棚户区”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呢?答案必然是高兴啦。笔者突然想起挚友说过的话:“让暴发户来拆肯定不干啊,你没看《人民的名义》吗?大风厂,多少工人拿着股权书找老总说理那就赔的了了?这一下子改到由国家拆打心底里踏实不少。政府总不可能害我们,你说对吧?”笔者忽然联想到“大风厂”里工人们辛辛苦苦一辈子,结果就因为倒霉老总破产了,开不了厂那工人们也就只能喝西北风了。也是这时,笔者放佛看到一位“大风厂”的员工胸牌上写的是王大妈……
后来与挚友闲谈问起王大妈为什么不请律师来解决问题,说不定还能多争取点儿补偿金。记得他是这么回答的:“众望所归了二十多年的改造项目,街里街坊人心惶惶地过了这么多年,现如今好不容易要拆了,万一就因为她这一户不盖章而耽误了全村的工期,她老人家可是不会饶了自己的。”
“可你也觉得钱给少了,不是吗?”
“我那是不想去计较这些。给你打个比方,此次改造就好比一阵春风,但却是初春的风,有些寒冷还有些刺骨,但毕竟它是股春风还是盼了那么多年才刮过来的……”
笔者不禁替王大妈捏把汗。反观挚友不在乎这些,可能是有他自己的小算盘。那么真正在乎的人怎么办?那不懂法律的人怎么为这个家做出贡献?难道也和挚友一样乐观吗?
如若您觉得受到不公的待遇、差异过大的补偿金额、毫无人性的善后工作和从未听闻的法律条文。即便如此您也不以为然,那么笔者自然也不必多说。但如若您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保护您仅有的资产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该怎么做的时候。在此笔者提示您,我们将成为您最坚强的后盾!会为您在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争取最大利益做好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