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江永县周先生诉江永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0年8月25日15:30,在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江永县潇浦镇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3月27日八时许,永明河工程指挥部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因永明河工程指挥部系江永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故委托人以江永县人民政府为县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 2019年7月10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湘11行初13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县政府于2019年3月27日强制拆除委托人位于江永县潇浦镇三元宫村二组房屋的行为违法,县政府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宣城市艾先生诉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0年8月26日9:00,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路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4月2日凌晨6时许,区政府组织大量人员前往委托人家门口蹲守,7时许,区政府派遣工作人员声称与委托人交涉房屋拆迁事宜,因区政府人员众多,委托人未敢开门,并于8时许电话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保护,警方到达现场后却强行将委托人及家人带上警车和救护车,并分别押至医院及辖区派出所。委托人离开后,区政府即组织大型工程设备将委托人房屋拆除。委托人为此提起诉讼,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皖18行初3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区政府强制拆除委…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兖州市唐先生等人诉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将于2020年8月26日14:30,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拥有合法承包地并从事养殖经营活动。2019年3月31日,镇政府组织数十名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通知、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动用数台大型工程设备,强行将委托人的养殖场拆除,致使委托人的养殖场完全灭失,场内物品也遗失损毁殆尽。2020年5月20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8行终146号《行政裁定书》,称委托人可待与案外人就案涉房屋所有权归属或诉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后另行提起诉讼,此次诉讼期间可不计入起诉期限。为此,委托人特与案外人就案涉房屋所有权归…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倪先生诉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行政命令一案,将于2020年8月26日9:00,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拥有合法房屋。2020年4月14日,委托人收到区执法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称其于2019年3月7日向委托人公告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至此,委托人知道了被诉行政行为的存在。 起诉认为,区执法局作出被诉限期拆除决定的行为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撤销对委托人作出的涉案限拆决定书。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石门县陈女士等人诉石门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8月27日9:00、8月28日9:00,在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石门县澧水拥有合法商铺。据政府称,因“石门县澧水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商铺。2019年7月11日,县政府针对委托人作出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起诉认为,县政府作出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石门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涉案补偿决定书。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北京市刘女士诉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撤销行政许可一案,将于2020年8月28日14:00,在密云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穆家峪镇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据称,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2020年5月8日,镇政府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认为委托人申请建房事宜存在违规、造假问题,并决定撤销其在《村民建房申请审批表》中乡镇政府意见一栏内的审核(盖章)行为。 起诉认为,镇政府作出的被诉《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武汉市肖女士、何先生诉武汉市鑫宏坤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无效案,将于2020年8月27日15:00,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卓刀泉村小何湾 20号(房屋编号:C19号)共同拥有一处房屋,建筑面积为1265.23平方米。该房屋系由二委托人于婚后(2004年)共同出资建设,并于2005年建设、装修完毕,后由二委托人用于出租经营。二委托人于2012年4月12日离婚后,虽然未就上述房屋产权进行分割,但是,二委托人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是没有任何异议的。目前,二委托人已经于2019年11月20日复婚。本案被告为:武汉市鑫宏坤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卓刀…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武汉市刘女士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将于2020年8月24日9:00,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板桥村155号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政府因板桥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所使用的土地及所有的房屋,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等原因,委托人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本案被告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委托人的上述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予以强制拆除,委托人的屋内物品、房屋附属物也因此损毁殆尽,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武政办〔2009〕3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一)城中村改…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汤阴县李先生诉汤阴县瓦岗乡人民政府、汤阴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案,将于2020年8月28日8:30,在汤阴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安阳市汤阴县瓦岗乡龙虎村经营龙虎李家山庄,为此投资建设了相关建筑物、附属设施,栽种了各类树木等附着物,购置了大量物品。本案被告为:汤阴县瓦岗乡人民政府、汤阴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二被告在没有履行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未经委托人同意、也未对委托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共同组织人员、机械强行将委托人经营的龙虎李家山庄的建筑物、附属设施、附着物拆除,该山庄内的各类物品也因此损毁殆尽,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委托人于2019年7月4日以二被告为共同被告向河南省内黄县人民…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睢宁县张先生诉睢宁县睢河街道办事处、睢宁县城市管理局强拆违法案,将于2020年9月1日9:30,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街道邱洼社区271号拥有房屋及钢棚,房屋用于商业经营。政府因高铁商务区(核心区)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及钢棚。但因政府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等原因,委托人至今未与政府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本案被告为:睢宁县睢河街道办事处、睢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上午7:30开始,二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使用挖掘机强行将委托人西屋(二层)、东屋(一、二层)、中屋两栋(分别为一、二层及二层)、中通(大厅)、钢棚全部…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衢州市陈先生与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0年9月1日9:00,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询问,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柯城区姜家山乡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2019年5月9日上午八时左右,十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在委托人上班途中将委托人摁倒在地,同时夺走了委托人的手机和钱包,随后,不明身份人员又将委托人押至一辆中巴车上,使用该车辆将委托人载至衢州双港521假日宾馆并对委托人实施拘禁,直至当天十一时四十分左右,委托人才得以离开。离开宾馆后,委托人随即返回家中,但委托人的房屋已被完全拆除,屋内物品也遗失、损毁殆尽。 2020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襄阳市张先生等人诉襄阳市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及赔偿纠纷一案,将于2020年9月2日9:00,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襄阳市樊城区拥有合法的房屋。2015年11月30日,樊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015]第4号《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清河片区(三江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委托人的房屋在该次征收范围内。因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争议,委托人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2018年5月16日,在委托人尚未获得补偿安置且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委托人的房屋附房被拆,房屋现已无法实际居住。为此,委托人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予赔偿。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盐城市钱先生等人诉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2020年9月3日9:00,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盐城市大丰区拥有合法房屋及承包地,据政府称,因大丰市双喜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房屋及承包地。据委托人了解,有关政府部门未依法实施征收行为,本次征收存在未依法张贴公告征收文件、未依法征求被征收人意见、未依法补偿安置即征收并出让土地诸多违法之处,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为此,委托人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特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了《违法征收、出让集体…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北京市冯先生诉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限拆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9月3日9:00,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榆垡镇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12月13日,被告对委托人作出了(021)《限期拆除决定书》,称委托人在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建设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责令委托人于2019年12月16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诉讼认为,被告作出的被诉限期拆除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马鞍山市孙女士诉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9月4日9:00,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马鞍山市雨山区拥有合法承包地。据称,因“马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承包地。2018年11月17日,委托人上述承包地在未经委托人同意、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被强制推平,导致该地块地上附着物被毁,无法继续使用。据了解,涉案征收项目的征收土地方案由被告发布,补偿安置方案也由被告批准实施,被告系该项目的征收主体。 起诉认为,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职权,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亦是…

阅读量0
2020-8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吉首市李女士诉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一案,将于2020年9月4日15:00,在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湖南省湘西经开区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吉怀高速下线拓建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委托人位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的房屋。但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2020年5月21日8时30分左右,湘西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开发区联合会”)副主席储永新带领数十名工作人员将委托人家人押至其车中实施控制,并夺走手机,随后又组织大型机械设备对委托人的房屋实施强拆,导致委托人房屋完全灭失,屋内物品也遗失损毁殆尽。 起诉认为,开发区联合会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强制…

阅读量0
2020-9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陈先生诉理县自然资源局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9月8日9:00,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位于理县朴头乡一棵印村的一家免烧砖厂。2018年3月30日上午8点左右,理县自然资源局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也未对委托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厂房拆除,该厂房附属物、厂内生活生产设施设备也因此损毁殆尽。理县自然资源局的强制拆除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诉讼认为,理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未经法定程序实施的上述强制拆除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委托人特以理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提起诉讼…

阅读量0
2020-9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连云港市王先生等人诉灌云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9月10日9:40,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两人系夫妻关系,二人在灌云县友谊路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经营旅馆。据政府称因农业局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因补偿标准过低,委托人未能与政府达成一致协议。

2019年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政府对委托人作出灌政征补[2019]2号《灌云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委托人不服,已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日,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先后组织大型工程机械将委托人房屋第二层拆除,导致委托人经营的旅馆已无法实际居住使用。 起诉认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才具有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职权,因而,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相关民事主体违法强拆,…

阅读量0
2020-9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答复书、南京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案,将于2020年9月10日9:30,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摄山村9号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南京紫金(新港)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北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及所使用的土地。征收之后用于华侨城工农路道路项目及住宅楼项目建设。本案被告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被告二: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日,委托人的上述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以后,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即将委托人房屋所使用土地上强行占用并在其上进行施工。 但据委托人调查了解,委托人房屋所使用的土地并未被依法出让…

阅读量0
2020-9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张女士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腾地通知书案,将于2020年9月14日9:30,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远大三路1929号(原黄花路293号)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漓湘路(金沙路至黄花大道段)项目建设需拆迁委托人的上述房屋。 2020年8月6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团队针对委托人户作出《长沙县(经开区)2016年度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城市建设用地(三)(使用长沙市2016年报部计划指标)项目拆迁、腾地通知书》(以下简称《拆迁、腾地通知书》),对委托人户家庭成员信息、房屋建筑面积、补偿及补助费用、房屋拆迁期限、付款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因该《拆迁、腾…

阅读量0
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