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事由:委托人在穆家峪镇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据称,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2020年5月8日,镇政府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认为委托人申请建房事宜存在违规、造假问题,并决定撤销其在《村民建房申请审批表》中乡镇政府意见一栏内的审核(盖章)行为。 起诉认为,镇政府作出的被诉《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