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济南、行政许可
开庭公告、行政复议
原告孙先生、张女士二人在北京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案涉房屋后被征收,但未得到合理合法的补偿安置。
原告张先生三人在莆田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2021年12月28日,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房屋强制拆除,原告遂就上述强拆行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判决已经生效。
原告林先生在莆田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
原告郭先生在莆田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2021年4月19日,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房屋强制拆除,原告遂就上述强拆行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判决已经生效。
房屋拆迁、行政赔偿、宅基地
案涉房屋位于北京市某区,是原告一家的祖宅,后经合法翻建并经过村委会同意后,原告迁入户口。
【开庭公告】江苏盐城王女士诉大丰区某街道办、大丰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行政复议一案,定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9点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银川市该区拥有合法房屋及配套设施等多种财产财物,后被告针对原告作出案涉《征收补偿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