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拆迁来了:拆穷拆富,差别三步

    遇到拆迁,有的人会因为拿到很高的补偿费而欢喜,而有的人却因为觉得补偿较低而拿着拆迁补偿协议欲哭无泪。“补偿”是被征收人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 那么这或高或低的拆迁补偿费用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到底合不合理呢? 拆迁补偿直接涉及被拆迁者的切身利益,是拆迁工作最难把握的问题。 合理的补偿不但能使拆迁工作顺利进展,并且还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合理的补偿则会造成大量的拆迁纠纷。 对于补偿多少?标准是什么?是否合理?对于这些问题,国家没有出台一部法律法规来明确拆迁的具体补偿标准,只有…

    2020-7-26
  • · 武汉城管强拆足球场 孰对孰错?

    2016年3月初,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军投资1200万元,在武汉市二七长江大桥下奥山世纪城江边位置一片脏乱差的闲置绿化用地上修建面积1.2万平方米的临时足球场,并修建占地面积120平、建筑面积240平2层更衣室和休息室,4月开始运营,成为附近居民健身、娱乐的场所。 据悉,球场建设自始未曾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昌区城管杨园执法中队分别于2016年5月30日和2017年6月17日分别向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决定书…

    2020-7-26
  • · 什么样的拆迁 吸引了四十万的眼球

    近日,一则“男子花千万将垃圾场变足球场莫名被拆,城管:拆错了”的文章,在网络上掀起了巨大的反响。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块废弃闲置的绿化用地,被周边市民们当成了生活中的垃圾场,随着各种装修和生活垃圾的堆砌,这块绿化用地变成了“脏乱差”的“垃圾场”,2016年3月初,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军投资了1200万,将垃圾场变成了足球场,4月开始营业。 想弄清楚是不是拆错了,必须先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绿化用地未经批准能否改建为足球场?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批准公布的城乡…

    2020-7-26
  • · 农村宅基地24问,这里是最全的回答!(下)

    关于宅基地剩下的问题,这次终于给大家讲清了!赶紧收藏好!下面跟着小编去看看宅基地24问下集是讲哪些问题把! 13、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依法确定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1)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

    2020-7-26
  • · 棚户区改造的常见问题(二)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为了改善本市棚户区居民长期以来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现状,从根本上提高棚户区群众的住房质量和生活环境,解决棚户区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居住环境问题,实现社会安定和谐。 在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过程中,对原有棚户区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房屋征收部门会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取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改造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评估报告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或者对评估不满意的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棚户区的拆迁户应该怎么做? 给您…

    2020-7-26
  • · 棚户区改造的常见问题(一)

    预征收中的预签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截至2016年9月,中国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中国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预征收并非正式征收,在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房屋征收过程中,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组织产权人、公房承租人预签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预签协议),即所谓的“预征收…

    2020-7-26
  • ·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该如何处理?

    导读:裁判实践中,房屋租赁纠纷非常普遍,当中不少涉及转租问题。现行《合同法》从物尽其用的角度考虑,对于转租行为持支持态度,但往往承租人的转租行为事先未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处理上自不相同。 《合同法》第224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仅规定了出租人在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时享有合同解除权,…

    2020-7-26
  • · 农村宅基地24问,这里是最全的回答!(上)

    1、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

    2020-7-26
  • · 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看完你就明白了

    导读:现如今,在城市买房落户已经是常态化行为。拥有城市的农村年轻人在城市居住落户的比比皆是,而相反农村房屋则大量闲置下来。这些闲置的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则逐渐显现出来。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关于农村房屋能否继承?小编将为您阐述。 我们要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开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

    2020-7-26
  • · 这5种情况认定你为非法“一户多宅”!

    导读: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的适用原则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情形在农村是很常见的,并且是不能够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下面跟着小编去看看有哪些情况属于非法“一户多宅”! 何为“一户多宅”? 农村“一户多宅”,顾名思义,是指农村一户村民拥有有多处住宅,但是农村一户村民拥有多处住宅和“一户多宅”的概念还是有区别的。 “一户多宅”是对多处房屋中有违反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村住宅。比如说,某村民拥有3处住宅,其中1处是经过合法审批的,另外2处是经过继承的,那么该3处住宅均认定是合法的,就不属于“一户多宅”…

    20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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