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那么,到底什么是听证呢?又都在什么情况下被征地农民有听证的权利呢? 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在集体土地的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听证的申请。 那么,听证会又都是由哪个部门来组织的呢?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在征地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土地被征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但是如果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那么,国务院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如何进行补偿呢?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除去《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制表现形式有两种,即全民所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有的国有土地;一种是集体所有。我国城市地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我们说的很多了。 今天我们来说农村地区的土地征收与补偿问题。 01土地的征收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的主体只有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的土…
信息公开是征收拆迁案件中很常用的一种救济手段,但是政府部门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却是五花八门。 合法的信息公开答复就那么几个要点,而不合法的信息公开答复,各有各的不同。 当事人吴先生、张先生等六位委托人于2015年10月21日向贵溪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贵溪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公开征收他们土地的这19份征地批复以及办理这19份批复的申请材料。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到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后来六位委托人向鹰潭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行政复议。在鹰…
提起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人都不陌生吧。这个所谓的不陌生是指被征收人潜意识里都有这样一个概念,也就是看到征收决定,就意味着房屋要被征收了。那么征收决定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其作出的程序又是怎样的?被征收人脑海中很少会有这样的疑问。 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 一、审查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老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遭遇征收的当事人。换句话说来,如果你对从征收开始到补偿结束涉及的程序问题、法律问题足够了解的话,征收部门也就无法轻易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履行职责或是实施违法行为。但现实是,我们的当事人往往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也就给了征收部门有机可乘的机会。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
韩先生是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西门村村民。1986年间以租赁方式,从大通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取得了部分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1998年其取得位于城关镇西门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4年8月大通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向大通县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房屋拆迁情况的函》及《房屋征收情况的函》。 鉴于土地存在被征收可能性,韩先生遂委托北京市律师团队潘金忠、翟根才律师(下称代理律师)调查土地征收手续是否齐全及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得知大通县人民…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被征收人下笔签完字以后,意味着你已经同意征收或是拆迁,即使后来你再以补偿不合理等理由来反驳或是拒绝征收拆迁就如同蚍蜉撼大树,基本无法动摇房子被拆的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
市民王先生家的房屋面临征收,看着征收公告,王先生心里琢磨着,“我的房屋住了得有十年,当初装修我也花了不少钱,现在要征收了,肯定值不少钱吧!”到了房屋评估阶段,王先生看着评估报告上与自己估量的差距很大的价格,心里是百感交集。”与市民王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被征收人并不在少数。房屋的价值评估作为征收中的重要环节,其直接影响着补偿的多少。 以此篇文章为契机,我们再次给大家明确房屋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希望各位被征收人可以看清其中的猫腻,拿到合理补偿。 评估机构的选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中,对于当事人来说最为关心的便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多少,如何来补偿? 我们知道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 至于补偿怎么补,追根究底也就是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出来,其怎么规定补偿。补偿方案的制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