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有资格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而征收土地时,往往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在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后,就开展征收补偿协商工作,那么谁有资格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一、什么人有资格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

    2020-7-1
  • 征收补偿决定没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的时候,就需要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有关部门要对决定进行公告,那么征收补偿决定没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一、征收补偿决定没盖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征收补偿决定没盖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征收补偿决定是由市、县级政府部门作出的,应该政府部门的公章。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

    2020-7-1
  • 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对房屋进行征收后,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在实践中因经济补偿问题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一、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

    2020-7-1
  • 有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集体土地征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有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有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需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征收的主体是国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

    2020-7-1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我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那么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我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我应该做好什么准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应该了解征收补偿决定,再结合自身的情况,合理估计自己的补偿,然后与征收人协商补偿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2020-7-1
  • 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我的补偿就不能提高了吗

    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制订征收方案,除了征收方案,还应该制订征收补偿决定书,那么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我的补偿就不能提高了吗? 一、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我的补偿能不能提高了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征收补偿的一个标准,但具体的补偿数额是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的,如果对补偿不满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

    2020-7-1
  • 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的时候,征收单位应该制订征收补偿决定,决定通过审查的,还需要进行公告,那么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一般是确定了补偿的标准,但具体的赔偿数额是需要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

    2020-7-1
  • 农村宅基地征收,“一户多宅”能获得赔偿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而农村的宅基地归村民所有,宅基地是农民兴建房屋的主要用地,那么农村宅基地征收,“一户多宅”能获得赔偿吗?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一户多宅”能不能获得赔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农村家庭只能申请使用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居住使用,且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很多被征地农民因此遇到了征收方以自己宅基地多于一处为由拒绝补偿的情况。 实际上,并不是只要宅基地多于一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占地,而是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认定…

    2020-7-1
  • 什么情况下,宅基地需要退出,与征收有什么区别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宅基地是归村民所有的,而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申请、使用都作出了规定,村民不能违规使用宅基地,那么什么情况下,宅基地需要退出,与征收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情况下宅基地要退出,与征收有哪些区别 我国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因此,我国农村宅基地的退出,实际上是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是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将作为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消灭,从而恢复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完全支配状态。 宅基地退出与宅基地征收的区别 一是 “有无强…

    2020-7-1
  • 随州市土地征收转用是行政许可事项吗

    土地征收是很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是否属于行政许可呢?这对于土地使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那么,我们在法律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 随州市土地征收转用是行政许可事项吗 随州市土地征收转用是行政许可事项。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要求,编制上报了《随州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目录》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使用国有土地许可、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批、乡镇基准地价成果验收与审批…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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