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补偿款提留比例超过政策规定,属于非法截留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被征收人是有经济补偿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一般由征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法律的规定,那么土地补偿款提留比例超过政策规定是不是属于非法截留? 一、土地补偿款提留比例超过政策规定,属于非法截留吗 土地征收补偿款提留超出当地政策的比例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土地征收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分配被截留的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

    2020-7-23
  • 土地赔偿与补偿相同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赔偿,那么土地赔偿与补偿是不是相同的? 土地赔偿与补偿相同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和土地赔偿是不一样的,补偿是合法征收的情况下对被征收人进行的经济补偿,而赔偿是违反征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2020-7-23
  • 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土地是我们重要的资源,在进行土地管理的时候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这就需要我们从土地管理法规中进行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内容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

    2020-7-23
  •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多少年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用于发包的,而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是有一定年限的,而我国新一轮的土地承包已经开始了,那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延长几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多少年 据了解,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没有调整,直接延长30年,直到1999年2028年都是土地的二轮承包期限。 中国的农地承包制,始于1978年12月小岗村18位村民秘密签下的“承包契约”。但最初,一些地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只有一年或数年。1984年,为了稳定农民…

    2020-7-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哪一年通过的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用于发包的,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承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活,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哪一年审核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哪一年通过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在2002年8月29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而最新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0-7-23
  •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这个大家在购买房产或者是农村承包方面都会有的,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需要支付土地使用金,而且在使用土地期间的话,如果遇到了侵害自己可以进行起诉,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对依…

    2020-7-23
  • 土地使用权的特征包含什么

    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这个土地的使用权自己也会同时继续获得的,这个土地使用期也会有一个期限限制,那么关于土地使用的时候,这个使用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特征包含什么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有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组农民集体三种,属于不同主体所有的土地由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为: (1)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要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

    2020-7-23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是可以用于发包的,承包人承包农村土地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确定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利益,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2020-7-23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

    夫妻在结婚之后承包了一个土地的经营权来做生意或是种植、养殖等等,在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还没有到期的时候,夫妻的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对于财产进行分割,一些夫妻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争议。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 (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

    2020-7-23
  •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房屋征收拆迁人要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那么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是不是合法的? 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所以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

    20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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