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商业开发政府是否可以征收老百姓的房屋?

                            
                        

09. 商业开发政府是否可以征收老百姓的房屋?

很多人可能都知道,当地只能因公共利益需要才可以征收老百姓的房屋土地,但却发现自己的房地产被征收后一栋栋商品房拔地而起,很多人对此很疑惑,当地为了商品房开发征收拆迁合法吗?

现在我结合一个案例说一下自己的观点。

家住山西太原吴家沟村的吴先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但吴家沟村离市区不远,一天他发现,在村里的公告栏里贴出一张公告,称根据山西省当地关于太原市2016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征收吴家沟村集体土地……,但公告里没有写明具体征地后的土地用途。经吴先生多方打听,才知道所在地块将来要出让给开发商开发楼盘。随后,吴先生又发现公告栏里贴出了本次征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补偿标准只有980元每平米,而周边商品房价格都在8000元左右每平米。哪怕加上各种补偿奖励以及补助,吴先生还要自掏腰包才能买到基本满足居住水平的房子。吴先生心想,既然是当地把自己的房子拆了出让土地搞商业开发谋利,为什么当地可以强制拆迁?

我国物权法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老百姓的房地产,可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征收补偿条例又规定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实施的旧城改造等,当地可以征收老百姓房地产。由此可见,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使用的,被列入公共利益需要的范畴,实际上导致了公共利益解释被扩大化,为当地因商业开发项目实施征地开了口子,等于失去了行政征收的公共利益前提限制,当地可以随便以实施城市规划为借口征地。

由此可见,导致因商业项目强制实施征地是有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引起的,地方当地正是利用了这一缺陷扩大了征地范围。

那么对于向吴先生这样的被征地农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通过向省当地复议征地批复对该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提出质疑,因为这是当地实施征地的合法前提;

2.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申请听证,甚至申请上级当地的裁决;

3.对于违法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依法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并且可以阻止施工。

当然,寻求专业维权律师的帮助也是很好的选择。

今天就讲到这里,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由于国家法律制度的缺陷,当地扩大了征收范围,对此就不要从狭义的公共利益来考虑是否合法了,而是要积极行使自己的复议权、异议权以及诉讼权等等,介入到征地程序中争取发言权,才可以赢得当地的重视,提高补偿安置条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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