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当地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10.当地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很多人可能觉得,当地征收是强制性的,可以不经被拆迁人同意,那么补偿方案也是由当地单方面决定的,不需要征求被拆迁人意见。那么这种看法对吗?

还是先跟大家分析一个案例

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孙先生突然接到街道办的通知,称根据区当地下发的征收决定和公告的补偿安置方案,让孙先生尽快与街道办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可是孙先生从来没有见过补偿安置方案,补偿价格也是拆迁工作人员口头说的,一平米6000元,难道还有补偿方案?孙先生心里纳闷,于是就到街道办询问,果不其然,街道办提供了一份书面的补偿安置方案,上面包函了他最关心的内容,那就是他的无证面积怎么补偿以及有没有定向安置房的问题,上面写着无证面积一律按每平三百元补偿,没有定向安置房。孙先生认为,他的无证面积是因为当时办证的时候为了少交办证费,故意少办的,但并不是违章建筑,不能按300元每平补偿,另外要是没有安置房,当地补偿的6000元每平根本买不到周边每平米一万左右的房子。

那么对于向孙先生这样的被拆迁人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合适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虽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拆或者不拆被拆迁人已经说了不算,但对于怎么补偿安置,法律还是赋予被拆迁人发言权的。既在当地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广泛粘贴,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如果被拆迁人提出意见,当地还必须就收集意见的情况和修改的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如果有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当地还必须召开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由此我们建议,被拆迁人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果当地没有主动公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权向拆迁工作人员索要;

2.如果发现有张贴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一定要发动大家积极提出意见,甚至可以联合半数以上的被拆迁人签名要求召开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3.主动要求公开公示收集到的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并要求说明未修改的原因;

4.如果当地拒不履行以上义务,或者方案里有明显违法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内容,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补偿方案进行司法审查。

今天就讲到这里,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当地有决定征收的权力,但必须就补偿安置方案征求被拆迁人意见,被拆迁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提出意见的权利,如果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还可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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