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南京付先生诉属地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违法一案
【开庭公告】南京付先生诉属地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违法一案,定于2026 年 06 月 09 日 14:30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四楼第三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户籍地拥有合法建(构)筑物,案涉建筑地处当地整治规划范围,征收协商期间双方始终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未作出书面限期拆除决定、未履行催告、听证等法定前置程序,也未落实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径直组织人员将原告房屋强制拆除,致使屋内财物损毁灭失。原告认为涉案强拆行为缺少事实与法律依据,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定程序,侵害自身财产合法权益,故而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现场旁听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前往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