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性执法问题的法律分析与维权指引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拆迁法律咨询系列文章第160篇

一、案情介绍

在春节期间的民间交流中,“逐利性执法”成为高频话题,其核心表现为部分地方因财政困难,滥用执法权实施违法行政处罚:在交通执法领域,常见“钓鱼执法”“挖坑式执法”等不当手段;同时,普遍存在处罚程度过重、处罚依据不当等问题。

 

此类执法行为单次罚款金额多为几百至一千余元,虽单起数额不大,但涉及受害人数量庞大,总金额累积惊人。然而,多数受害群众选择忍气吞声,未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导致逐利性执法行为缺乏有效遏制。

 

二、当事人诉求

 

1. 希望明确“钓鱼执法”“过重处罚”等逐利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判断自身是否属于违法行政处罚的受害方。

2. 寻求清晰、可操作的法律救济途径,解决“不知如何维权”“投诉无门”的困境。

3. 在单次罚款金额较小、不愿耗费过多时间精力的情况下,获得低成本、便捷的维权支持,避免“忍气吞声”助长不当执法。

 

三、北京一讼李主任法律分析建议

 

(一)逐利性执法的法律定性:本质为违法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需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原则。逐利性执法中,“钓鱼执法”“挖坑式执法”违背“程序正当”,属于“诱使他人违法后再处罚”的非法情形;“处罚过重、不当”则违反“过罚相当”原则,未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合理设定处罚幅度,均构成违法行政处罚,受害群众有权拒绝履行并主张救济。

 

(二)群众“忍气吞声”的三大原因解析

 

1. 法治环境认知偏差:部分地方存在“权大于法”的错误倾向,导致群众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缺乏信心,误以为“官官相护”,主动放弃救济权利。

2. 救济途径选择误区:多数群众习惯通过市长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维权,但逐利性执法常与地方财政政策相关,投诉渠道与执法部门存在“利益关联”,易出现“和稀泥”“推诿扯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 维权成本与认知障碍:单次罚款金额小,群众认为“不值得走法律程序”;同时,缺乏法律知识,不清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流程,且担心找律师麻烦、增加成本,最终选择妥协。

 

(三)分场景维权建议

 

1. 针对“罚款金额小、不愿复杂操作”的群众:可直接联系专业行政维权律师团队,享受免费指导服务。律师可协助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投诉函》等简单法律文书,明确维权要点与提交对象,降低操作门槛,无需花费额外成本即可启动基础维权程序。

2. 针对“希望彻底追究违法执法责任”的群众:建议优先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向执法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要求审查处罚行为的合法性,程序较简便、耗时较短。

行政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庭审举证、辩论,由法院依法裁决处罚行为是否违法,若违法可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返还罚款。

3. 针对“多人同受类似处罚”的情况:可联合其他受害人共同维权,形成“集体诉求”。一方面,多人共同委托律师可分摊成本;另一方面,集体维权更易引起上级部门与司法机关的重视,提升维权成功率。

 

四、总结

 

逐利性执法虽单起危害看似有限,但长期积累会破坏地方法治环境、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受害群众不应因“金额小、怕麻烦”而忍气吞声,需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代写文书、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

 

专业律师团队将为行政受害人提供支持,尤其是小额罚款的代写文书、指导服务,旨在降低维权门槛。只有群众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形成对滥用执法权的有效遏制,推动地方执法回归“合法、公正”的本质。


相关产品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