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村务不公开不透明侵犯村民权益 律师促使法院判决管委会履行查处职责

在湖北省某市某开发区某村,二十多位村民认为该村村务存在多项问题,如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村集体财务收支混乱、村干部收入不公开等,这些事项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但他们又不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打听,他们决定委托北京李顺华、韩海祥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不负所托,通过诉讼程序成功促使法院支持了村民们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责令被告某管委会六十日内履行查处法定职责,使得村民们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律师的核心价值,首先体现在为当事人安排正确法律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搭建合法维权框架。本案中,村民们虽然知道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却对法律流程、法律依据不甚了解。两位律师深入研究案情之后,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具体条款,明确村民对村务享有知情权,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负有监督村务公开行为的法定职责。基于此,两位律师为村民们撰写了《村务公开查处申请书》,清晰列出三大项村务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包括征地补偿款发放使用情况、近五年财务收支明细及村干部相关履职与薪酬信息,让相关诉求既有法律支撑,又有着明确指向性。然后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向某市某管委会递交上述《村务公开查处申请书》,要求该管委会查处所反映的村务公开违法行为。但该管委会收到《村务公开查处申请书》之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查处职责。两位律师随即针对该管委会不履行职责行为提起诉讼。

该案诉讼中,在证据准备与提交环节,为证明被告管委会确已收到《村务公开查处申请书》,两位律师指导村民们提交了EMS邮寄单、快递查询单等凭证,即便被告以“无签收人签名”为由否认收到该快递,但凭借快递查询单明确显示的“已签收”这一关键信息,最终使法院认定“申请书已有效送达被告”。面对被告提交的“村务已公开”的证据,律师精准指出这些公开照片模糊不清、无法证明公示时长与覆盖范围、年终大会签到表缺乏实质内容等一系列问题,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这种对证据细节的把控,正是非专业人士难以做到的,也是案件胜诉的重要保障。

被告诉讼中还曾主张“村民应先向村委会申请公开,再向政府反映”,试图否定村民们维权程序的合法性。律师依据法律条文明确回应:村务公开属于村委会主动公开义务,村民直接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机关申请查处,完全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成功击破被告的程序抗辩。庭审中,律师围绕“被告是否收到申请”“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法定职责”三大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呈现事实、援引法律,清晰阐述被告“未调查核实、未作出答复”的不作为行为已侵犯村民们的合法权益,最终促使法院支持了村民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外,律师的介入让分散的村民力量形成合力,有效提升了维权效率。二十多位村民的诉求分散且缺乏维权经验,若单独行动极易陷入被动。律师作为专业组织者,统一诉讼思路、整理证据材料、代表村民参与庭审,既避免了村民因不懂法律而走弯路,也让维权行动更具系统性和针对性。

这起申请行政机关查处村务公开违法行为案件的胜诉,不仅让二十多位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法律保障,更彰显了律师在基层维权中的重要作用。在涉及村民集体利益、行政不作为的纠纷中,普通群众往往面临法律知识匮乏、证据收集困难、程序复杂等诸多难题。而专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够精准定位问题核心、正确有效运用法律,从而促使案件取得胜诉。

当自身合法权益遭遇村集体或者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侵犯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绝非多余之举,而是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的明智选择。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赢得一场官司,更在于通过专业服务,让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与实现,推动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本案法院胜诉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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