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晋城市沁水县某养鸡场与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线上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系位于晋城市沁水县某村的一家专业化养鸡场,成立于2007年。原告耗费巨资建设了该养鸡场,多年来经济效益可观。

2023年3月26日晚上,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原告养鸡场的建筑物被山西某建筑工程公司全部予以拆除,建筑物内的设备、物品也因上述强制拆除行为而损毁,该强制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原告特于2023年4月1日通过快递方式向被告递交了《立案查处申请书》,要求被告依法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上述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但被告收到原告递交的《立案查处申请书》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其调查处理职责。原告认为,被告不依法履行调查处理职责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调查处理的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并未支持原告养鸡场的诉讼请求,原告遂上诉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期获得公平合理地判决!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

房子被“误拆”了怎么办?

其实所谓的“误拆”可能只是征收方为了加快推进征收工作所找的一个借口,实际上就是故意实施的强拆房屋行为,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及时对房屋被拆现场拍照、录像,报警让警方调查处理,通过警方的调查可以明确实施“误拆”房屋的实施主体,然后就违法拆除房屋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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