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莫走极端

                            
                        

34.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莫走极端

拆迁补偿涉及被拆迁户的重大利益,但被拆迁人的对手拆迁方有钱有势,而且还有专业有组织的人员,被拆迁人以何种心态面对拆迁补偿,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涉及一生的拆迁补偿利益,可以说,有时一念之差,影响到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补偿款的归属。

在代理案件时我们发现,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经常会出现两种极端的心态,一种是觉得拆迁方太强大了,胳膊怎么拧得过大腿?算了,认倒霉了!二是抱着理想主义心态,认为拆迁只能越拆越好,国家法律是公平的,拆迁方的违法行为一定会得到惩罚,自己理想的补偿要求一定能实现,否则誓不罢休,绝不妥协!


而我个人认为,这两种心态都是极端心态,都是不足取的,第一种心态是因为没有看到,拆迁补偿可以通过争取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而拆迁方最喜欢的就是有这种心态的被拆迁人,因为被拆迁人放弃争取,等于主动让利于拆迁方。第二种心态是没有看到,自己利益的实现是受很多客观条件影响的,仅仅是主观理想和努力还是不够的,客观条件包括拆迁方的财务状况,拆迁的违法严重性,拆迁的紧迫性以及当地司法环境的优劣等等,因此不达目的绝不妥协,往往会丧失利益最大化解决问题的机会,把自己的生活拖入泥潭而不能自拔。


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两个案例就容易明白上面的内容了。


这是在内蒙包头我们代理的案件,当事人是刘先生,在我们介入前,刘先生的房子就被强拆了,我们介入后,根据涉及的行政行为和法律关系,先后提起了五个诉讼作为维权组合拳,最终打到了省高院,省高院法官为了一揽子解决争议,主动到当地协调拆迁方与刘先生的补偿问题,我们敏锐的意识到解决问题的机会来了,于是亲自代理刘先生参与了协调会,在高院法官的努力下,拆迁方作出了实质性让步,比原来提高了几十万的补偿费,但这仍然与刘先生的期望值有差距,在这时,我也着急的劝刘先生说,这可能是拆迁方做的最大让步了,因为连省高院法官都来协调了,如果这时都不能让步的利益,如果高院法官协调失败不再协调了,拆迁方更不会给出比现在更高的补偿费,因此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机会,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刘先生执意认为补偿还应该提高才行,没有与拆迁方达成和解。结果不出所料,拆迁方在高院法官回去后,不但没有提高补偿,反而降低了补偿,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程序基本都接近尾声,刘先生手里的筹码越来越少,导致他家的补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最后不得不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条件。


但我们代理的另外一个案件,同样的机会被当事人抓住了,就实现了在可能条件下补偿利益最大化,比周边其他被拆迁人多得了几十万的补偿款。那些一开始就抱着放弃态度的被拆迁人听说后,再想争取可为时已晚,因为负责拆迁的指挥部都撤了,已经签订的补偿协议也不是随便可以推翻的,只能自己后悔不已。


总之,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条件,要敢于争取,善于争取,又懂得适可而止,就很可能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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