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通辽市许先生诉通辽市规划局违法颁发规划许可证一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6月29日作出(2016)内05行终5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2015)内0526行初24号行政裁定,指令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襄阳市魏女士诉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团山镇人民政府与第三人陈可明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无效一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6月20日作出(2015)鄂襄阳中行初字第0008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团山镇人民政府与第三人陈可明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鞍山市杨先生复议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法定职责一案,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经审理于2016年6月21日作出辽国土资复[2016]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关于<杨永珍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书>的回复》,责令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日内对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晋中市刘先生诉祁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法定职责一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6)晋行终8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晋中中法立初字第58号行政裁定,指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盐城市余先生诉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公告违法一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5月27日作出(2016)苏09行终13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15)大行初字第00050号《行政裁定书》,由东台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济南市姚先生等10人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村务公开违法法定职责一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5月20日作出(2015)济行初字第777号字《行政判决书》,判令被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对原告提出的《村务公开违法查处申请书》依法继续作出处理,撤销被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济政复决字[2015]276号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郴州市李女士等五人诉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5月25日作出(2016)湘10行初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李先生等三人诉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查处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二审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4月25日作出陕行终字《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渭中行初字第00087号行政判决,确认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查处村务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长沙市周先生复议长沙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房屋法定职责一案,湖南省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6年5月12日作出湘府复决字[2016]30号《行政决定书》,决定责令长沙市人民政府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襄阳市陈先生诉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5月12日作出(2015)鄂襄城行初字第0004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的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襄阳市汪先生诉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4月29日作出(2015)鄂襄城行初字第000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马鞍山市秦女士诉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审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4月12日作出(2016)皖行终17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马行立初字第00020号行政裁定,本案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蚌埠市郑女士诉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裁决法定职责二审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2016)皖03行终1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行初字第00043号行政判决,发回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鞍山市杨先生诉鞍山市人民政府、鞍山市立山区人民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4月22日作出(2015)鞍行初字第0017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对原告承包地上的生产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通辽市金先生诉通辽市规划局违法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3月4日作出(2015)通行终字11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2015)扎鲁行初立字第13号行政裁定,指令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通辽市金先生诉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查处违法施工法定职责一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3月9日作出(2016)内05行终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2015)扎鲁行初立字第17号行政裁定,指令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郴州市周女士复议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不作为一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经审理于2016年3月3日作出湘国土资复决字[2016]第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郴州市黄先生复议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不作为一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经审理于2016年3月3日作出湘国土资复决字[2016]第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呼和浩特市张先生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强征强占承包地一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呼行初字第00035号行政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2月19日作出(2016)内行终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呼和浩特市李先生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强征强占承包地一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呼行初字第00028号行政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2月19日作出(2016)内行终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