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合法的房子,却被扣上 "违建" 帽子强拆?警惕拆迁中的 "以拆违代替拆迁"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以拆违代替拆迁”是不少拆迁户会遭遇的不合理情形,对于未接触过拆迁的朋友而言,这一手段往往让人猝不及防,其本质是征收方的违法行政行为,严重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了解其行为本质与应对方法,是拆迁维权的关键。

正常的征地拆迁,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补偿安置后,再依法实施房屋拆除,整个流程有明确的法定要求。但在实践中,部分征收方为了简化流程、降低成本,会让房屋及土地建设主管部门介入,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借口,直接认定被征收人的房屋为违建或土地使用违法,甚至以“不配合拆迁就无偿拆除”相威胁,逼迫被征收人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条件,这一做法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事实上,征收过程中对无证房屋的认定有严格标准,并非无证件就是违建。即便房屋存在相关问题,也需先认定其合法性,同时综合考量违法程度、未办证的客观原因,不能一概而论直接认定为违建并要求无偿拆除。更重要的是,执法部门并无权介入征地拆迁流程、代替征收部门实施行政拆除,征地拆迁有其专属的法定程序,若双方就补偿安置无法达成一致,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执行裁定,而非重叠启动拆违程序,绕开法定的拆迁流程。

征收方之所以热衷“以拆违代替拆迁”,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绕过司法审查,大幅缩短拆除时间、降低拆迁成本。这也导致了一个普遍的问题:很多房屋平时正常使用,无人提出违建异议,可一旦划入拆迁范围,就突然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成为拆迁户维权路上的一大困扰。除此之外,实践中部分征收机关为完成政绩,还会通过激励措施促使工作人员压低补偿、加快拆迁进度,甚至衍生出“株连式拆迁”“以拆危代替拆迁”等类似的违法手段,性质与“以拆违代替拆迁”无异。7be8211fb98cdeca09cf9e27428d583.jpg

面对征收方以拆违代替拆迁的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无需恐慌,可针对性采取法律手段应对,核心思路就是将征收方的违法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阻止其行政拆除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积极行使诉权,对征收方作出的违章建筑处罚、限期拆除决定等行政行为提起司法审查后,在审查期间,征收方不得实施拆房行为。这一做法能带来两大实际效果:一方面,司法机关会对征收方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若查实其行为涉嫌违法,征收方便会考虑相应的法律后果,大概率会主动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另一方面,司法审查流程能有效拖延拆迁时间,征收方为了快速完成拆房,要么选择与被征收人协商敲定合理补偿,要么铤而走险实施违法强拆,而一旦征收方实施违法强拆,该行为将成为被征收人后续争取合理补偿的重要筹码。

当然,被征收人也需要先清楚自身房屋的违法类型,区分是根本性违法还是程序性轻微违法,这是精准维权的基础。房屋的合法性认定,需要结合建设时间、用地权属、建设目的及当地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分析,只有找准问题关键,才能对症下药应对拆迁中的各类违法情形。

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征收方的任何违法拆迁手段都不应被纵容。面对“以拆违代替拆迁”等不合理行为,被征收人要保持冷静,摒弃侥幸心理,主动了解法律规定,及时通过合法的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因对方的威胁胁迫,轻易放弃应得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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