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浙江X先生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市人民政府违法占用土地查处及行政复议一案

【开庭公告】浙江X先生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市人民政府违法占用土地查处及行政复议一案,定于2026年9月9日10时10分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及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单瑞泽律师代理)

上诉人X先生系浙江某村村民,依法享有家庭承包地。上世纪90年代末,村委会告知X先生,同村某户可申请宅基地建房,看中X先生该块承包地,要求X先生让出土地,承诺给予补偿并置换村内其他土地。X先生虽不同意,但迫于无奈交出案涉承包地,供村民建设住宅及村内公厕等设施,可X先生至今未拿到约定补偿,也未取得置换土地,现该地块已有四户村民建房居住。X先生认为案涉农用地被用于非农建设涉嫌违法,于2025年7月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该局答复称,认定地块农转用及建房审批手续完备、程序合法。X先生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复议维持决定。X先生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现X先生已依法提出上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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