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莆田市黄先生诉莆田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一案

【开庭公告】莆田市黄先生诉莆田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一案,定于2026 年 06 月 22 日 08:45 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莆田市某区拥有合法住宅及附属柴火间,涉案房屋及附属物被被告在无合法手续情况下强制拆除,已有两份生效行政判决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原告依法提交行政赔偿申请后,被告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核定赔偿金额远低于原告实际财产损失,未足额赔付房屋、装修、屋内物品、安置补助、租金及精神损失等各项损失。原告认为该赔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赔偿标准明显不公,未能弥补违法强拆造成的全部损害,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涉案行政赔偿决定书,并判令被告足额赔偿全部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对应利息。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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