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事实认定严重违法的补偿安置决定,律师是如何帮当事人翻盘的?

征地拆迁直接关系群众宅基地、房屋财产与居住安置权益,实践中部分区县级政府作出补偿安置文书时,无视法院生效产权判决、户籍分户、独立产权人客观事实,简单将全部补偿归由单一签约人享有,拒绝单独为权利人核算专属安置补偿,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本案三名当事人委托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介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成功撤销昌平区政府违法《补偿安置决定书》,为同类宅基地腾退维权提供典型参考。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三人均为被腾退房屋相关权利人,曹女士为案涉房屋户口本户主,法院生效民事文书已明确涉案房屋部分产权归曹女士所有,三人享有独立房屋权属与安置主体资格。

案涉房屋纳入村宅基地自主腾退项目范围,2025年3月,三名申请人共同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邮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要求政府依法针对三人作出独立、完整的书面补偿安置决定。因昌平区政府未及时履职,三人先期提起行政复议,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两份复议决定,责令昌平区政府依法处理申请人的履职申请

2025年12月昌平区政府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直至2026年1月15日单方出具《补偿安置决定书》。该文书存在根本性违法问题:未将户主曹女士认定为独立被腾退人,没有单独核算曹女士名下40平方米宅基地认购安置面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等专属补偿项目;仅以早年案外人姜某签订腾退协议、全额领取补偿款为由,要求三名申请人自行与姜某协商分割补偿,无法协商则自行起诉,变相拒绝履行对三名权利人的补偿安置法定职责。

为维护宅基地安置、房屋补偿合法权益,三名申请人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顺华律师、单瑞泽律师作为复议案件代理人,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案《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昌平区政府重新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处理。25803550.jpg

二、复议审理阶段,律师逐项驳斥昌平区政府全部抗辩理由

复议机关受理本案后完整核查全部卷宗、证据与双方意见,昌平区政府答辩主张自身具备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法定职权,文书依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昌平区拆迁补偿政策作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请求驳回申请人全部复议请求。代理律师依托户籍登记、法院分家析产判决书、前期行政复议文书、腾退项目政策等完整证据链,从事实、法律、履职义务三层维度逐一击破行政机关抗辩,明确指出案涉补偿安置决定多处重大违法:

1.核心事实认定严重不清,无视独立产权人与分户事实

案涉房屋已有生效法院文书分割房屋产权,曹女士为户籍户主,三名申请人均属于案涉宅基地合法权利人、独立被腾退主体。但昌平区政府完全忽略司法确权、公安分户关键证据,仅认可姜某单一被腾退人身份,未单独认定曹女士独立腾退资格,没有单独核算其法定 40㎡宅基地安置面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等专属补偿项目,直接遗漏三名申请人独立补偿权益,基础事实认定完全错误。

2.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补偿安置职责,转嫁履职义务给群众

早年姜某单方签署腾退协议、领取全部补偿款仅为其个人行为,不能抵消政府对三名申请人作为独立权利人的补偿安置义务。昌平区政府不区分各产权人分别核算补偿,反而将全部补偿纠纷推给当事人,要求百姓自行通过民事诉讼分割款项,属于典型怠于履职,逃避自身依法作出分户、分人补偿安置决定的法定职责。

3.主要证据不足,无法佐证文书合法性

此前北京市政府两份生效复议文书已责令昌平区政府针对性处理申请人的履职申请,但昌平区政府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区分各权利人、分户人口核算补偿,无政策、事实依据支撑“不单独认定曹女士为独立被腾退人”的处理方式,作出案涉补偿安置决定的核心证据缺失,文书合法性无任何支撑。

三、案件结果:违法补偿安置决定书被市政府依法撤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后,认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15日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作出京政复字〔2026〕422号行政复议决定:

1.撤销昌平区政府2026年1月15日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书》;

2.责令昌平区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三名申请人的补偿安置申请重新作出答复。三名申请人全部复议请求得到支持,本次宅基地腾退补偿维权取得成功

四、案件现实启示

集体土地宅基地腾退、拆迁安置纠纷中,大量家庭存在分家析产、法院确权、公安分户等情形,同一宅基地内会形成多名独立产权人、独立安置主体。但不少基层政府在作出补偿安置文书时,简单沿用早年单一签约人标准统一核算全部补偿,无视法院生效裁判、户籍分户凭证,拒绝单独为独立权利人核算宅基地安置面积、区位补偿等专属补偿,把内部补偿分配矛盾直接转嫁给群众,大幅增加百姓维权成本,严重损害宅基地产权人法定安置补偿权益。

普通群众不熟悉集体土地拆迁法规、行政复议举证规则,面对政府出具的正式补偿文书,很难精准梳理文书违法点。当大家遇到征收腾退中补偿安置决定不分户、不区分独立产权人、遗漏宅基地安置补偿、行政机关推诿履职等问题时,无需被动接受不公结果。及时委托专业征地拆迁行政律师介入,能够完整固定户籍、司法判决、征地政策等关键证据,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精准指出行政机关事实认定、履职程序、法律适用层面的违法漏洞,借助上级政府复议纠错机制,依法撤销违法补偿安置文书,督促征收机关区分各独立权利人单独核算、足额落实安置补偿,全方位守护自家宅基地、房屋财产与居住权益。面对复杂宅基地拆迁纠纷,依托专业法律团队依法维权,是高效、稳妥实现合法诉求的最优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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