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专业律师硬核破局,复杂土地纠纷行政诉讼终获胜诉
在城中村改造背景下,土地权属争议往往交织着多层行政关系与历史权属问题,维权难度极大。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李顺华、韩海祥律师最近代理的唐莲华(化名)与湖北某市某区某村委会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一案一审落下帷幕,某市中级法院驳回了原告湖北某市某区某村委会的全部诉讼请求,作为该案第三人的唐莲华(化名)的土地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这一案件胜诉的背后,是李顺华、韩海祥律师团队对案件的精准把控与专业攻坚,更是复杂行政诉讼中专业律师价值的重要体现。
一、多方博弈,案件胜诉难度陡增
本案核心为某市某区某村土地权属认定纠纷,横跨三十年权属流转与城中村改造征收背景,事实和法律关系均错综复杂。
2025年4月,某区政府依据某村委会提出的所谓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作出调查处理决定,认定案涉土地2009年征收前为某村集体土地,直接否定唐莲华合法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唐莲华坚决不服某区政府作出的调查处理决定,向某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某市政府受理之后依法审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撤销某区政府作出调查处理决定。
某村委会不服某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作为原告向某市中级法院起诉某市政府,要求撤销某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而某区政府作为第三人完全支持村委会的主张,形成对唐莲华的双重压力。同时,案件涉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与原国土资源部《复函》的法律适用争议,原告某村委会还援引多份裁判文书造势,举证、抗辩与法律适用均面临严苛考验,胜诉难度拉满。
二、直击案件核心问题,组织完整有效证据链
面对复杂局面,李顺华、韩海祥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件,直击案件核心问题,动摇原告某村委会诉讼基础。李顺华、韩海祥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某区政府撤村建居批复,明确证实某村委会2007年已被撤销,并非合法诉讼主体,无权提起土地权属争议申请;同时提交1995年某村委会出具的《申请报告》,该证据明确载明其同意案涉土地由集体变国有并加盖公章,直接反驳原告某村委会关于土地为集体所有的核心主张,为维权找到关键突破口。
在否定原告某村委会诉讼基础的同时,律师团队围绕案涉土地国有权属性质,构建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唐莲华权属证书的合法有效性。律师团队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赠与材料等证据,还原案涉土地从集体到国有的合法流转过程;同时提交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等证据,进一步佐证案涉土地国有性质曾得到被行政机关权威认可,多重证据相互印证,彻底夯实唐莲华的合法权属基础。

三、厘清法律争议,筑牢胜诉法律根基
本案核心法律争议为原国土资源部《复函》的适用效力及纠纷是否属于土地权属争议。针对原告某村委会主张《复函》非规范性文件、不应适用的观点。律师团队深度解读法律规定,明确《复函》由原国土资源部制定,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制定主体一致,是对《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官方解释,内容无冲突且现行有效,完全可以依法参照适用。同时援引最高法多份生效裁判主旨,明确土地登记发证后权属已明确,后续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利害关系人应通过更正登记等法定途径主张权利,该观点得到法院采纳,成为胜诉关键法律依据。
四、庭审据理力争,律师专业意见获法院认可,案件终获胜诉
2025年12月,在该庭审中,律师团队的韩海祥律师面对原告某村委会、第三人某区政府的双重抗辩沉着应对,将证据梳理与法律研究成果转化为庭审优势。韩海祥律师对原告某村委会14组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证据不合法、证明目的不能成立之处,尤其对未实际颁发的土地证、无关联参考案例当庭提出异议并获法院采信;同时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完整展示证据链,对核心法律问题条理清晰阐述,针对法官询问精准作答,全面展现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依据,专业辩护赢得法院认可。
某市中级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案涉土地已办理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四至范围、权属明确,案涉纠纷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某区政府按权属争议程序处理属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某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实体及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维持。最终,某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某村委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五、案件启示
唐莲华上述案件能够赢得胜诉着实不易,从某区政府明显不利的调查处理认定,到某市政府行政复议撤销该调查处理决定,再到行政诉讼完胜,唐莲华的维权之路,充分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复杂行政诉讼中的核心作用。在土地权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交织的法律纠纷中,唯有专业律师团队能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适用、构建有效证据链,在多方博弈的困境中实现逆风翻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