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多平米的房子被拆迁,村委会规定只置换120平米安置房?

       本次城中村改造的是村委会主导的自主改造,我们有权利规定补偿标准,你的房屋补多少钱我们说了算。 果真是这样的吗?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其不具有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法定行政职权,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村委会只有对征地补偿款,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分配的权利,而没有规定房屋补偿标准的权利。对于补偿安置方案,法律规定应当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意见,而不是由其制定,依法应当由土地主管部门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而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免除自身责任,以村集体自主改造的名义,扩大了村委会的权利,从根本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文章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