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就可以不给补偿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通常情况下,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当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时,征收方就以被征收人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为由,直接将其房屋认定成违法建筑,并实施强制拆除,来达到加快拆迁进度,降低拆迁成本,少给被征收人补偿、甚至不补偿的目的。

然而实践中,很多房屋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问题,这并非被征收人的过错,有的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如果在拆迁时将这种房屋“一刀切”全部按照违法建设进行强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应结合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判断是违法建设还是应予补偿的无证建筑。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咨询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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