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强拆房屋导致的屋内物品损失及房屋租金损失是否应当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7f9b409ad837ab44a1c46ac906dea7.jpg欧先生不服上述补偿决定及强拆行为,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补偿决定,确认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欧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本案主要有三个争议焦点,第一,被诉补偿决定是否合法。政府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欧先生的房屋进行评估,便做出了被诉补偿决定,且该决定没有进行公告,故该补偿决定的作出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第二,被诉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案涉补偿决定仍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当地政府即组织人员对欧先生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确认违法。第三,关于补偿费用问题。因补偿决定应当被撤销,但是,欧先生因合法房产被征收而享有的获得补偿权利,不因房产价格未能确定而丧失,也不因补偿决定被撤销而丧失,政府仍有义务对欧先生就被征收房屋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补偿决定。同时,关于欧先生主张的被损坏物品、房屋租金的赔偿,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予了支持。

此外,作者主要从因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导致屋内物品损失及房屋租金损失该如何计算予以相关阐释。

对于屋内物品损失,主张人应当对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例如,购买物品的票据等。如果主张人非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而强拆行为又导致房屋灭失无法鉴定,那么,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关于房屋租金损失,如果主张人系因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导致其不得不另行租房居住,则可以认定所产生的房屋租金与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关于该项费用,主张人只要能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者承租房屋的收据、发票等予以证实,而强制拆除主体又没有充分证据予以反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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