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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文山市徐先生诉文山市人民政府、文山市人民政府新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0年12月16日9:00,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2012年3月X日,委托人在文山市租赁一处鱼塘、一幢砖墙石棉瓦木楼房,2012年5月X日,委托人在鱼塘和房屋边租赁一处1.1亩的旱田。委托人投入巨大心血和精力对鱼塘进行了修整,安装了养鱼设施设备;对租住的房屋进行了装修,兴建围墙及门楼、厂房、卫生间等,完善了配套设施;在1.1亩旱田上建起塑料大棚种植铁皮石斛及相关种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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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文山市皮先生诉文山市人民政府、文山市人民政府新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0年12月16日14:30,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2011年X月,XXX(委托人公司法人XXX的父亲)开始从事铁皮石斛、金钱莲培育种植并销售,由于经营状况良好,XXX于2012年X月在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XX村租得一处田地用于培育种植,2012年7月X日,委托人在XX村租赁一栋房屋,并投入巨大心血和精力对房屋及田地进行修整,完善了配套设施,不久后委托人公司成立,并致力于铁皮石斛、金钱莲培育种植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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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宁陵县徐先生诉宁陵县人民政府、宁陵县自然资源局、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陵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领导组认定批复一案,将于2020年12月17日11:00,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宁陵县拥有合法房屋。 2020年3月X日,宁陵县四湖湿地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与宁陵县自然资源局、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陵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共同出具了《关于宁陵县棚户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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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信息公开不作为案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王某等人诉渭南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作为案,于2014年11月26日下午14:00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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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信息公开不作为案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王树平等人诉渭南市国土资源局临渭区分局信息公开不作为案,于2014年11月26日上午8:30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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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信息公开不作为案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王树平等人诉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案,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8:30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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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强制纠纷案胜诉
李顺华律师代理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田女士、李先生、吴先生、徐先生4人分别诉赛罕区人民政府强拆纠纷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4月27日分别作出(2015)呼行初字第00008-000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赛罕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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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的行政纠纷案
李顺华律师代理的赵某诉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行政纠纷一案,将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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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麻先生诉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强拆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12月9日14:30,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单方询问,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温州市鹿城区拥有合法房屋。 2020年8月X日,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作出温鹿双屿强拆决字[2020]第X号《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于2020年9月X日上午X时X分起,对委托人上述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并在决定书中载明:“2020年7月X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责成书》(温鹿政强责字[2020]X号)”,责成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对上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根据最高院观点,如果强制执行决定是由被责成的部门作出,责成行为效果外化的,则当事人可以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