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庭公告】江苏省盐城市王女士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原大丰市某厂拥有合法住房,并承包了该厂幼儿园。之后,原告的上述住房、附属房及承包的上述幼儿园被列入某项目搬迁范围。
-
【开庭公告】江苏省南京市周先生诉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将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南京市珍珠路18号办公楼三楼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原告为南京某有限公司股东,2015年4月17日江宁区人民政府发布江宁府征字(2015)第1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将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某路某号的房屋纳入拆迁征收范围。
-
【开庭公告】江苏省沈先生与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9:15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与被告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入职被告公司担任CEO职务,合同期限为三年,月工资标准为50000元,被告公司在一段时间内为原告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开庭公告】浙江省宁波市叶先生等人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4:00在宁波市海曙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宁波市海曙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26平方米。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称,原告的上述房屋被纳入某项目征收范围之内。
-
【开庭公告】河北省保定市高先生、胡先生、张先生、李女士等人与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30在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等人在保定市某村各拥有门面房。2023年6月4日,被告针对原告作出《通知》称原告位于某村的建筑未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原告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自行将违法占地上的建筑设施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区政府依法组织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