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资讯

· 最高院及各地高院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意见汇编

1、最高院于1963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最高院于1984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规定:“村镇公民之间由于买卖房屋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应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审查、批准手续办理。”可见,《土地管理法》施行前,最高院原则上是承认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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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拆十五问!

先前我们推送过一篇“集体土地征拆十五问”的文章,给大家普及了一些尤为重要的集体土地征拆法律知识。现在就“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拆问题”,我们也列举了十五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包括哪些?(1)作出征收前的工作;(2)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3)补偿阶段;(4)搬迁阶段;(5)后续工作。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1)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2)征收房屋的责任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3)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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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土地被征收,不了解这些后果不堪设想!

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这就明确了一个问题,土地的征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依法征收,其二是给予补偿。 依法征收 何为“依法征收”?简单来说就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应行政规定的,走正当的程序来对土地进行征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征地前的报批程序: 1、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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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注意,村委会是不能随意处置农村土地的!

在农村,村委会可以说是村里的最高领导机关,管理着村里的大小事情,用小品里的话说,就是离着中央只差四级。可是即便如此,有些权利村委会却是没有的,比如说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一直以来被当作是村里的财产,可是村委会却是并没有处置权的。   眼下,我们都知道,土地的价值越来越高,土地也越来越珍贵。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必然要保证粮食的产量。为了保证耕地的面积,我国对土地的用途做了明确的界定,《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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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应对房屋拆迁攻略!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没拿到合理补偿,拆迁战役失败,缘由还是未对拆迁方做到“知彼”。 何为“知彼”?就拿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来说,被征收人应当知道是因为什么项目征收,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征收的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公平且合理,作出补偿的程序是否合法……接下来,我们为大家提供一些应对房屋拆迁的攻略。  知道房屋因为什么征收,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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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搬迁那点事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的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就意味着,被征收人在搬离被征收房屋前应当已经拿到公平合理且足额的补偿,或是征收部门已为被征收人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或是过渡期房。 先补偿、后搬迁 何为“先补偿”?一般分为两种情况来探讨: 其一、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据《征收条例》的相关规定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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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的“应为”与“不为”!

实践中,存在着不少确定征收范围后,被征收人抢建、扩建的情况,而往往补偿时,扩建、抢建房屋都不予补偿。另外,征收范围确定后,对征收部门应当做些什么,法律也有明文规定,但是实践中征收部门往往会“偷工减料”。那么究竟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应为”与“不为”分别是什么?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部门的应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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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知道这些,就不会轻易陷入“拆违代拆迁”的套路!

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提高拆迁效率,“拆违代拆迁”成了部分拆迁方的首要选择。实践中,被拆迁人大多对“什么是违法建筑”没有准确的认知,这就给了“违法拆迁者”一个很好的违拆借口。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常见的违法建筑有: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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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房屋被违法强拆,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案件详情】 王静是沈阳有色设计研究院离休干部,在沈阳市和平区七经街有单位分配的36平方米平房一套,有无产权登记的10平方米自建房屋一间。2011年和平区政府决定对七经街14号地块实施旧城改造,王静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经和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委托,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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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 你的房屋应该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吗?如何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对被征收人应该补偿的范围,其中有一项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今天我们来聊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按规划用途,一般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即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用地类型。停产停业损失则主要针对经营性用途的房屋被征收的情形。 法律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意指被征收的房屋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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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