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如何保障?

                                
                            

微信图片_201906251330403.jpg

一、何为外嫁女?

外嫁女一词来源于我国农村婚俗惯例,其具体定义有以下几种:1、从字面含义上指嫁到本村以外或者本村,户籍迁出本村或留在本村的女性;2、指嫁到本村以外但户籍仍留在本村的女性。

在实践中,受“从夫居”观念以及外嫁女在娘家普遍无权的现象,嫁到本村以外但户籍仍留在本村的女性的土地权益更需得到保障,其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的以下困境:

(一)由于外嫁女从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嫁入另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户口仍留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会遭遇土地如承包地被强行收回的情况;

(二)受传统观念影响,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将外嫁女当做出嫁妇女仍然不会分配其土地。

二、外嫁女的土地权益有哪些?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那么外嫁女享有的合法土地权益有哪些呢?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国《土地承包法》不仅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土地权利,同时确立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作为外嫁女,其虽以出嫁,但若其没有迁出本村户籍,实际上仍属于村集体成员,享有其他村集体成员享有的权利。但实践中部分地区会出台歧视外嫁女的政策,剥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农村对于宅基地的分配方式和登记模式为“一户一宅”、“地随房走”,这是导致外嫁女宅基地使用权难以得到保障的主要原因。从理论上来看外嫁女若户口没有迁出,其应当分得属于外嫁女户的宅基地。但大多数村集体不分配外嫁女宅基地。

(三)基于土地权利产生的财产性收益

1、征收补偿款分配权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农村征收补偿中,男女享有等同的权利。在农村征收中,对村集体成员的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款等。在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权方面,外嫁女享有同其他村集体成员同等的权利。

2、集体收益分配权

在我国部分地区,农村土地不再是单一的农业生产用地,土地功能呈现多元化,如村集体将本村荒地承包给他人,由此获得的出租性收益将会分给本村集体成员。若外嫁女没有迁出本村户籍,理应分得一杯羹。

最后,再次提出,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规定,深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其中“做好成员身份确认”的含义应为识别外籍女是否迁出本村户籍,若没有迁出本村户籍,则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理应享有与其他村集体成员同等的权利。


相关产品

QR code
b184261ae993fca3f85c544451c5ed16 b184261ae993fca3f85c544451c5ed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