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有土地上房屋莫名其妙被签订了补偿协议并偷拆,如何维权?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当事人咨询系列之《第五十五篇》

当事人实例咨询案情介绍:

上海市黄浦区当事人咨询北京一讼律所李顺华主任律师,关于房屋被莫名其妙偷签协议并偷拆的法律问题,据该网友介绍,房屋市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上的公租房,承租人是当事人母亲(去年已去世),拆迁后的项目是建地铁X号线出口。

2007年启动过一次征收,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征收该当事人的房屋,2015年重新启动了征收,没有看到征收公告,也没有看到过补偿方案,当时评估过,评估了3万多一平方米,而周边房价28万到35万已平方米,觉的补偿差距过大,所以没同意。

另据当事人介绍,公租房的居住人只要符合条件,每个月给XXXX元的补贴,2018年因为征收搬离该公租房的,2019年时突然说不能领取补贴了,问了房管局工作人员,对方说,“由于征收,你的房屋已签订了补偿协议,房屋也已被拆,所以不能领补贴了,”可该当事人从未签订过任何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具体2019年哪天拆的也不知道,后当事人委托上海的一个律师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才看到补偿协议,协议上写的补偿是XXX万元,但这XXX万元具体怎么来的?依据是什么?当事人都不清楚,后当事人起诉撤销伪造的补偿协议,也申请了笔迹鉴定,但鉴定部门偏向着征收方,说就是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协议。起诉法院后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均裁定驳回当事人,也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咨询律师,针对撤销伪造的协议申请再审,并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            

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当事人咨询:

作为公租房来讲,由于启动征收拆迁的时间比较久远,所以说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失去了正常的居住条件,然后就搬出去了,那么搬出去之后这个房子就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被偷拆掉了,甚至被代替伪造签了名字、补偿协议被拆掉了。

那么这种情况大家一听可能觉得不可置信,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实践当中,我们作为律师是经常碰到的,一个是被拆迁的房子一旦失去控制有可能就会被偷拆掉,另外一个可能是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你不经意期间,你签的字,可能会被利用,有可能被挪到拆迁协议上面去,所以这就给大家提了个醒,在征收过程中不要随便搬离拆迁房屋,一定要坚持在这房子里面呆着,哪怕不符合居住条件了,也应该正常的去维权,比如停水停电、堵路等,你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让对方恢复,因为国家法律明确禁止通过断绝生活必须的条件,来逼迫搬迁,所以说不能随便就去退。再一个是这个字不能随便签,我们估计,这位当事人的问题,他可能不是亲笔在协议上签了字,有可能在其他地方签了字,或者不经意期间在空白的地方签了字,就会被利用,因为经过笔迹鉴定,认为是这位当事人签的。

当然了,我们也不能排除这个笔迹本身也会被操控,可能会出现这种问题。当然也不排除这个字确确实实是当事人签的,有可能当时没有意识到,比如在空白的纸张上签了字,所以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把一些情况在梳理下,首先看看鉴定是否有问题,再一个回忆下是不是自己不经意间签过什么字,所以本案也提醒我们,第一不要随便搬离被征收的房子,第二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之前,不要随便留下自己的笔迹,以防被利用。

对于本案来讲,我们建议可以申请再审,然后对于笔迹鉴定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首先要推翻这个鉴定,如果说你推翻不掉这个笔迹鉴定,那么这个协议从法律上来讲有可能就是一个有效的协议,有效的协议的话,那么就是按照这个协议来履行,那就没什么问题,所以说关键还是要看笔迹鉴定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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