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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衢州市陈先生与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将于2020年6月15日9:00,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九号法庭询问,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姜家山乡姜家山村拥有合法房屋。据称,因“衢州市2018年度计划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房屋及土地。2019年8月9日,委托人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悉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1日作出的浙土字A[2018]-0227《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批意见书”),委托人的土地在该审批意见书批准征收的范围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审批意见书的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为此,委托人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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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冯女士等人与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6月15日9:00,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第一法庭询问,特此公告!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请电话联系,我团将依法告知开庭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您顺利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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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周口市黄先生等人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将于2020年6月16日9:00,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周口市川汇区庆丰社区八一路东颍河路北拥有合法房屋。 2019年4月23日五时,委托人尚在上述房屋内睡觉,数名不明身份人员从房屋楼顶冲下,将委托人制服并对其实施殴打,后使用车辆将二人载至医院后逃离。委托人返回后,上述房屋已被完全拆除。2017年10月10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作出川征【2017】9号《关于沙北沙颍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称其作出了沙北沙颍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川政【2017】13号),委托人房屋在上述决定决定征收的范围内。 起诉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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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洛阳市杨先生诉磁涧镇人民政府拆除通知一案,将于2020年6月17日9:00,在新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新安县磁涧镇一家合法经营的冷饮厂。据政府称,因“洛新快速通道项目”需征收委托人依法使用的厂房,因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2020年4月20日,被告对委托人作出《自行拆除通知书》,限委托人在收到该通知书后三日内将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称“逾期不拆除,县镇将组织力量对该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起诉认为,被告作出上述《自行拆除通知书》责令委托人限期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磁涧镇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新安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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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洛阳市杨先生诉洛新快速通道建设指挥部拆除告知一案,将于2020年6月17日15:30,在新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洛阳市杨先生诉洛新快速通道建设指挥部拆除告知一案,将于2020年6月17日15:30,在新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新安县磁涧镇一家合法经营的冷饮厂。据政府称,因“洛新快速通道项目”需征收委托人依法使用的厂房,因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2020年4月17日,被告对委托人作出《告知通知书》,称“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决定对张希放已被征收的房屋实施拆除”。 诉讼认为,被告作出上述《告知通知书》决定对委托人厂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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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李先生等人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二审案件,将于2020年6月18日9:00,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询问,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松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2018年,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大量人员及工程设备强行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委托人屋内物品及附属物也遗失、损毁殆尽,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的该行为已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确认违法。 律师认为,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上述强制拆除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该违法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为此,委托人于2019年8月2日通过邮件寄送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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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石门县成女士诉石门县自然资源局认定通知一案,将于2020年6月17日9:00,在澧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石门县楚江街道澧阳中路拥有合法商铺,并持有石国用(2002变)字第39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9年6月25日,被告对委托人作出《关于成慧中石国用(2002变)字第39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认定通知》,认定委托人持有的石国用(2002变)字第39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效。 委托人认为,被告作出涉案通知认定委托人土地使用证无效的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石门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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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理县陈先生与理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强制纠纷一案,将于2020年6月18日,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位于理县的一家免烧砖厂。2018年3月30日上午8点左右,理县自然资源局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也未对委托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厂房拆除,该厂房附属物、厂内生活生产设施设备也因此损毁殆尽。理县自然资源局的强制拆除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诉讼认为,理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未经法定程序实施的上述强制拆除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委托人特以理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向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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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蚌埠顾女士等人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及行政赔偿二审一案,将于2020年6月19日15:00,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滨湖第三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涂山制药厂对面拥有合法房屋。据称,因“城市东海大道与合徐高速公路出入口(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房屋。因补偿不合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2019年6月4日6时左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上述房屋拆除,导致委托人房屋灭失,屋内物品也遗失损毁殆尽。期间,委托人也因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从屋顶跌落受伤,几近丧命。 起诉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委托人允许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