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屋补偿】你的无证房屋真的拿不到任何补偿吗?
什么是违法建筑?从法律层面来解释,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以及附属设施。那么,无证房屋就一定会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通常而言,违法建筑最为直观的表现是没有相关的合法证件,即包括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登记或许可证件的房屋。但长期以来,因为国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现实中存在大量无证房屋,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但无房产证的建筑,集体经济组织所掌握的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由承租人建设的经营性用房,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未翻建的建筑。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该法律条文明确了合法的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效力问题,即只有违反了建造行为发生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建造的建筑,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因此,上述房屋并不因无证而必然被认定为违建。但在现实情况中,房屋征收部门通常会将没有相关证件的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乃至《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令被征收人的房屋面临零补偿的局面。这无疑是不公平、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被征收房屋证件不齐全,按照法律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即可,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求其他救济途径。现实中征收单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综合逾10年的征收维权案件代理经验认为,无证房屋或者证件不齐全的房屋并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建筑,征收单位也不可以无偿将其强制拆除!
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专业律师向广大被征收人作出如下提示:
其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符合一户一宅但是无房产证情形建筑的大量存在,这些房屋在面临征收时需要逐户进行确权认定,所以这类房屋即使无任何证件(超占宅基地面积、层高超高除外),也不是违法建筑;
其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掌握的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由承租人建设的厂房等经营性用房,也不是违法建筑。因为地方上招商引资等原因,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由租户自行建设的经营性房屋,拆迁时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房屋造价损失(重置成新价)以及奖励费用、机器设备的拆装、调试费用的补偿等;
其三,《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未翻建的建筑(无证),即使这类建筑不符合用地、规划等规定,也不属于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