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也能被撤销?律师告诉你:如何从源头遏制违法征收?
房屋征收决定,它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一定范围内的房屋,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而作出的行政决定,在作出征收决定时,应当将补偿安置方案附在后面。但是,现实中,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违法征收的现象,在政府下发征收决定后,我们该如何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征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案例。
王先生在山东省某县城拥有合法房屋并用于居住。2017年3月份,当地在王先生所在小区的公示栏上贴了一份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内容大体为当地要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征收王先生所在片区的房屋及土地。王先生虽然不懂法律,但是最近几年周边好多地区都被拆迁,也大概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棚户区改造,不是拆除危房,改建设施落后的房屋吗?而自家住的小区建了仅仅7年,小区内的设施也比较完善,怎么会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呢。回头想想,既然政府决定征收,只要补偿安置合理,还是对政府的项目建设予以支持、配合吧。但是仔细看看,公告后面还有对居民的补偿安置方案,但是规定的补偿标准过低,王先生合计了下,如果按照此标准补偿,自己及家人的基本生活水平都无法保障。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多次协商,仍然得不到合理的补偿。王先生经熟人介绍,咨询了北京的李顺华律师。
在详细了解王先生的情况后,律师指导王先生以县政府为被告,向市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针对王先生房屋所在片区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律师认为
- 第一,王先生居住片区并非为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棚户区区域。房屋建筑年限短,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仅靠近县中心位置,根本不属于棚户区,县政府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实施征收明显违法。
- 第二,房屋征收启动程序不符合符合相关规定。县政府未提供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的证据,也没有提供此次征收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更未提供建设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证据。
- 第三,县政府未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程序明显违法。
- 第四,县政府征收部门未依法对其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情况履行实地调查、登记的法定职责。县政府称此次征收项目涉及108户被征收人,但却只提供了12份房屋征收摸底调查表,调查表中对房屋具体位置、修建时间并未登记,户主的情况也只有手机号、姓名信息,并未依法履行调查登记的职责。
- 第五,评估公司的选定程序违法。评估公司是由县政府单方面选定,并非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 第六,征收补偿费没有足额支付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一方面,县政府未提交对征收补偿资金进行测算的证据,无法证明征收项目需要多少资金,就更加无法证明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另一方面,县政府也未提交银行进账的相关证明,不能认定征收补偿资金已经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撤销了被诉房屋征收决定,涉案房屋征收决定的撤销,为王先生后续补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时间与机会。
关于如何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征收,主要在于维权的时间节点上,征收决定公告的下发是提起法律程序的关键节点。在这里,李顺华律师团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如果认为征收程序不合法,补偿标准过低,一定要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让律师分析征收决定是否存在违法点,如果征收决定确实违反法律程序,要及时提起复议或诉讼程序,撤销征收决定,这样不仅在时间上比较充裕,同时也能在源头上遏制征收部门进行下一步的违法乱征乱拆行动,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