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有关?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有关?
有很多人咨询小编,我们家马上拆迁了,这个时候让其他人把户口迁进来会不会有多的补偿?或者是我们家这里已经拆迁了,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的,我刚刚娶了媳妇怎么才能让她也获得补偿?今天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户口的关系!
首先,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不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宅基地以及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补偿的。
举例说明:《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价主要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以及宅基地面积三者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都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有所规定。
其次,很多农村地区都是按照所谓的“人头”,也就是户口进行补偿的,这属于地方政策问题,只要补偿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即为合法有效的!
举例说明:北京市的补偿方式是先对房屋进行补偿,然后以户口进行安置,一个户口能以某个价格(该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买到多少平的安置面积,被征收人可以用房屋补偿来买安置面积。假如,北京市某村村民李四家宅基地被征收,李四家里有6口人,征收补偿政策是一口人可以获得50平的安置面积,房屋补偿了X万元,李四家可以用该房屋征收补偿买300平的安置面积,补偿款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