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后补偿无处着落,集体土地上的补偿安置职责由谁来担?

导言:随着当下城市建设的速度和规模加大,各地开发中的农用地征用日益增多,其中,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安置往往成为引发政府、村集体以及被征收人三方利益矛盾的焦点问题。现实中常常发生的是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被征收人却找不到相应的承担补偿安置职责的行政机关,那么集体土地上的补偿安置职责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本文,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房屋被征收后补偿无处着落,集体土地上的补偿安置职责由谁来担?

委托人王先生在陕西省xx市xx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2010年起,政府以政府建设用地项目名义征收委托人的宅基地及房屋,但由于补偿标准偏低,双方就补偿事宜迟迟未能达成一致。之后在未对王先生进行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xx市国土资源局违反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最后王先生的房屋被强制拆除,但在此期间补偿安置却始终没有到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补偿安置职责应该由谁来承担,被征收人又该如何使补偿款落地呢?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并没有专门的征收与补偿条例,所以此类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标准、补偿等一系列问题一般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也可以作为其基本法律依据,本文就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为大家分析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补偿无处着落该怎么办。

房屋被征收后补偿无处着落,集体土地上的补偿安置职责由谁来担?

事实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涉及到、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与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相关,被征收人在补偿安置的实施过程中难免也会遇到其他的问题,因此,不光是房屋被征收后补偿安置无处着落的问题,与之相关的实施过程中的其他问题,同样可以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查询、申请其履行法定职责。

房屋被征收后补偿无处着落,集体土地上的补偿安置职责由谁来担?

最后,在明律师想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常常涉及到当地城市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或是其他发展规划项目,所以行政机关一般会加快征收进程,如果因补偿标准等问题未与征收单位达成一致,导致房屋被强制执行或强制拆除后补偿无处着落,可以向本文中提到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申请补偿,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取得满意的补偿结果,具体的法律程序也可以请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您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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