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判断评估机构是否有评估资质

近日,笔者在广东省肇庆市某地接待咨询时注意到,该项目征收方委托的是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以及评估师都是在省财政厅登记备案,显然,这样的评估机构是不具备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法定资质。

一招判断评估机构是否有评估资质

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规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的是取得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办法的资质许可的机构,而非财政部门审批成立的评估机构。财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只是从事一般性资产评估的机构,并非针对征收补偿这一特定事项进行评估的估价机构,不符合《条例》所规定的的资质要求,两者显然不能混同。具体到前述案例,应当由广东省住建厅登记备案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招判断评估机构是否有评估资质

对被征收人而言,最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看评估报告中所附的资质文件,如果上面加盖的公章是住建部门或者房管局,那么该评估机构基本是有评估资质的;如果上面加盖的是财政部门的公章,那么显然,该评估机构不具备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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