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陈先生等诉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答复违法案,将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由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陈先生等诉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答复违法案,将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委托人在茂名市信宜市东镇街道塘面社区十九塘村拥有合法的房屋及土地,并在该村种植沉香树。自2013年11月起,政府以信宜市站前大道项目为名征收原告的房屋、土地及地上物。为了解征收补偿情况,委托人于2018年1月30日向信宜市国土资源局邮寄递交了《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公开“信宜市站前大道片区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3月9日作出了《答复》,但其公开的内容为《信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并非委托人申请公开的“信宜市站前大道片区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律师认为,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未依委托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以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作出《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对原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