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拆迁]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诉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将于2019年1月2日14:45,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龙归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诉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将于2019年1月2日14:45,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龙归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村邝屋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土地。2018年3月4日下午四点左右,数十名不法分子强行闯入委托人家中,将委托人屋内物品搬出并堆放于芙蓉小学,为确保财产安全,委托人前往芙蓉小学整理物品,但不法分子随即指挥一台大型工程机械对委托人的房屋实施强拆,当委托人赶到强拆现场时,房屋已被完全拆除。由于不法分子粗暴搬运、堆放委托人的屋内物品,致使委托人的屋内物品大量遗失、部分严重损毁。为此,委托人于2018年8月10日向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邮寄了《立案查处申请书》,请求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对侵犯委托人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委托人,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收到委托人邮寄的《立案查处申请书》后,至今没有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律师认为,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依法负有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其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致使不法分子至今仍逍遥法外,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以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为被告,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侵犯原告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