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的新疆陈女士与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一案,经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5)新 43 民终2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陈女士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