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你协议的内容包括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吗?
注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合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合法性要求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且多数情况是统一的制式合同。另外,当事人尤其应当注意不要在填写相关内容时留有空白,以防止出现对方利用空白处事后填充对其不利的条款、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应当保留原文件为避免产生不可预见的种种“协议陷阱”,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协议后至少保留一份协议的原文件。实践中,被拆迁人因手中没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是只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复印件,而拆迁人变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胜诉无门的情形并不少见。
实践中的“协议陷阱”形式并不止于此,若出现上述情形之外的情形,你招架的住吗?是不是需要个律师朋友帮助一下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