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以来,我国不断推动农村城镇化以及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各个地方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个人都在进行建设,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征用到相应土地就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情节,而对于征地补偿有争议的,就只能申请国家裁决。那么征地补偿申请裁决是怎样的呢?
征地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在进行征收土地时往往都会提前对当地区的公民进行公告,所以才进行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就有着大量的时间可以与政府进行协商,但是当征收土地程序一旦启动再次有争议的情况将不会影响到土地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