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讼拆迁维权成功案例之七: 面临逼签投诉无门,一讼律师介入维权,一波三折终被受理

       关键词:集体土地拆迁、胁迫逼签、补偿安置、撤销补偿安置协议

代理律师:李顺华、韩海祥

浙江省叶先生在宁波市海曙区某村拥有226.15平方米的房屋供一家五口生活使用,2022年,因城市建设项目需要,叶先生的上述房屋被政府纳入了征收范围。这一举措打破了叶先生一家平静的生活。2023年2月,区政府在明知补偿安置评估价格偏低、补偿标准不合理,且仅给叶先生一家提供95平方米安置房的情况下,仍逼迫叶先生与其签订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安置协议》),面临房屋将被强拆、损失得不到合理补偿困境的叶先生,立即决定到北京寻找专业律师,后经介绍联系到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团队,经过咨询沟通后,决定委托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及其团队代理其维权。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集有利证据!

我们接受委托后,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在整理中发现叶先生被迫签订协议后,征收人员居然将签订的五份协议全部带走,没有保留一份给叶先生,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叶先生的知情权,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我们决定立即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将签订的协议给予叶先生。至此历时两个月,叶先生才拿到《补偿安置协议》,为后续诉讼程序的开展提供了有利证据。

办案第二辑:针对违法逼签行为,直接以区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以阻遏违法拆迁,一审被驳回!

在了解上述情况和收集完证据之后,我们着手准备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该《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诉讼。我们提起该诉讼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让法院审查所涉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以撤销该协议。二是通过提起该诉讼来阻止区政府强制拆除叶先生的房屋,因为若拆除房屋所依据的补偿安置协议正在受法院审理的话,根据规定区政府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我们依据《民法典》关于在“违背真实意思、缺乏判断力等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规定,提出《补偿安置协议》是在叶先生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并未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对叶先生显失公平等理由,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该《补偿安置协议》。

不曾想一审法院却认为:被诉安置协议尚未生效,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尚不产生实际影响,故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办案第三辑:不服裁定,坚定信心,坚持上诉!

对于一审驳回起诉的理由,我们认为属于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宁波市海曙区作出的关于叶先生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第十二条规定“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90%的,补偿安置协议生效”。该《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八条也规定“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90%时,本协议生效”。此外,区政府向一审法院提交的《征收协议领取公告》也载明其与叶先生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经生效。

据此该《补偿安置协议》已经生效,明显对叶先生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当然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的裁定明显是错误的,故我们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办案第四辑:柳暗花明,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指令继续审理。

在本案二审审理过程中,我们依法提出了上述理由以及证据,以供合议庭在作出正确裁判中参考,争取逆转一审的错误判决。终于这一次我们迎来了转机,在2023年的10月份,我们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法院认为,从协议约定看,案涉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八条约定:"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率达到90%时,本协议生效;未到达签约率90%的,协议自始未生效。”案涉征收活动截至2023年2月21日,签约率已达到90%,所附条件成就,故应认定协议已生效。此外,二审调查后了解到,相关单位在一审裁定后已经对叶先生的案涉房屋进行了部分拆除。可见,该《补偿安置协议》已经对叶先生形成拘束力,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而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叶先生的起诉,事实和法律并不充分。因此,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指令区法院继续审理。

收到省高院的裁定书,可算是给叶先生打了一剂强心针,自己的诉求终于被受理,相关单位也必须停止强制拆除叶先生房屋的行为。但这并不代表问题已经解决,在接下来的法律程序中,我们仍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叶先生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叶先生诉求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律师说法

面对房屋征收中被胁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时,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跟征收方产生冲突,但也不要听之任之,任由其拆除自己房屋。这个案件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律师维权案例,成功展现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本案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及其团队采取了多种策略来达到最终的胜诉。首先,律师团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重要证据。展现了公民对政府行为透明度的追求,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其次,律师团队针对违法逼签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补偿安置协议。虽然一审法院驳回了起诉请求,但律师团队和当事人都决定继续上诉,且抓住了“协议已生效”这一关键点。最终,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一审裁定被撤销。这一结果为叶先生继续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这个案件的成功结果凸显了维权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及其团队充分发挥了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法律手段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在面对政府强制征收行为时,勇敢地站在当事人一方,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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