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应先生诉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拆违法一案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应先生诉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拆违法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6月14日作出(2018)浙0303行初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12月31日强制拆除原告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横街村徐家桥路95-2号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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